试卷代号:1020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5年春季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国际私法试题
2015年7月
注意事项
一、 将你的学号、姓名及分校(工作站)名称填写在答题纸的规定栏内。考试 结束后,把试卷和答题纸放在桌上。试卷和答题纸均不得带出考场。监考人收完 考卷和答题纸后才可离开考场。
二、 仔细读懂题目的说明,并按题目要求答题。答案一定要写在答题纸的指 定位置上,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三、 用蓝、黑圆珠笔或钢笔(含签字笔)答题,使用铅笔答题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毎题2分,共2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清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 纸上)
1.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 )。
A.冲突法调整 B.实体法调整
C.国际公约调整 D.程序法调整
2.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o
A.鲍富莱蒙离婚案 B.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福果继承案 D.特鲁弗特继承案
3.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
法是( ).
A.以当事人最后取得的国籍为其国籍
B.以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国籍为其国籍
C.由法院确定当事人的国籍
D.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在我国,侵权行为事实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不一致时,由( )确定侵权行为地。
A.当事人 B.人民法院
C.致害人 D.受害人
《专利合作条约》规定专利申请案实行“早期公布”的办法,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案( )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每题至少有两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1.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 )。
A.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 之间的法律冲突
B.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
C.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
D.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
特征
12.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况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o
A.日本人小林光毅租用中国公民张三在上海的私房一套
B.日本人小林光毅与中国女子章若水在所租房内结婚
C.中国公民张三在北京开办公司后,因资金短缺,以该房屋为抵押,借小林光毅人民 币10万元
D.日本人小林光毅回国,谎称房屋是购买张三的,将该房屋卖给刚到中国的另一 日本人
13.中国人李某2008年定居甲国,2010年移居乙国,2013年在乙国病故,未留遗嘱。李
某在中国、乙国分别有住房和存款,李某养子和李某妻子的遗产之争在中国法院审理。关于该 遗产继承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甲国法
B.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乙国法
C.李某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中国法
D.李某所购房产的继承应适用房产所在国的法律
14.在国际上影响较大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文件包括( )。
A.《海牙规则》 B.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C.《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美国1941年《对外贸易定义》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
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 )。
A.先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取得管辖权,后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应通知当事人 撤诉
B.两国法院均可受理案件
C.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 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予准许
D.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 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不予准许
三、 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5分)
16.法律域内效力
17.外国法人的认许
18.法定继承的同一制
四、 简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
19.简述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
20.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五、 论述题(共15分)
21.论“直接适用的法”及其特征。
六、 案例题(共15分)
22.中国公民于某,1990年与妻子离婚,所生两个子女由前妻抚养, 1995年,于某到西班 牙经商。2001年与一西班牙女子结婚,按照天主教仪式举行了婚礼,按照西班牙婚姻法规定, 天主教徒到天主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双方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2002年,于某结束在西班牙 的生意,回北京投资办厂,并购有楼房一栋,另有一些古董及银行存款。2005年2月,于某在 上海因车祸去世,未留遗嘱。关于遗产继承问题,于某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同他在西班牙的妻子 之间发生争执,于的子女认为于某在西班牙结婚他们一无所知,于某的婚姻未进行民事登记, 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此于某的西班牙妻子不是于某的继承人。
问:(1)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2)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5年春季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国际私法试题答题纸
2015年7月
题号一二三四五六总分
分数
得分 评卷人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
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
2. 3. 4. 5.
7. 8. 9. 10.
1.
6.
得分 评卷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每题至少有两项答案正确,多选
或少选均不得分)
12. 13. 14. 15.
11.
得分 评卷人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5分)
16.
17.
得分评卷人
四、简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
19.
20.
得分|评卷人 五、论述题(共15分)
21.
得分评卷人
六、案例题(共15分)
22.
试卷代号:1020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5年春季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国际私法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15年7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 A 2. C 3. D 4. C 5. D
6. A 7. D 8. B 9. D 10. 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1. ABCD 12. ACD 13. BD 14. BCD 15. BD
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15分)
16.法律域内效力:又称为法律的属地效力,是指一个国家法律的空间效力,即一国法律 对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人(包括本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位于本国境内的物和发生在本国境 内的事都具有拘束力。
17.外国法人的认许:是指对外国法人以法律人格者在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认可,它是外 国法人进入内国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
18.法定继承的同一制:又称为单一制,即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管遗产分布在多少个 国家,也不区分遗产中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 制度。
四、简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
19.简述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
当事人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方式就是指意思自治的方式,通常有两种,明示的意思自治与默 示的意思自治。(4分)
明示的意思自治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缔约之前或在争议产生之后,以文字或言词明确作出 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意思表示。最通行的方式是在合同中列入“法律选择条款”或通过标准合同 作岀统一约定。大多数国家的立法都釆用明示意思自治的方式。(3分)
默示的意思自治是指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准据法的情况下,通过缔约行为或其他 一些因素来推定当事人已默示同意该合同受某一特定国家法律的支配。(3分)
20.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是指被请求国法院以何种方式承认和执行请求国法院的 判决。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规定不同。(3分)
(1) 执行令程序:大陆法系国家釆用这种方式。被请求国法院根据请求国法院的请求,对 原判决进行形式审或实质审,认为该外国法院判决符合承认和执行条件的,须发执行令,交付 执行。(3分)
(2) 诉讼和登记程序:英美国家采用。所谓诉讼式程序,也称重新起诉程序,即英美国家法 院不直接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如果外国法院判决需在英美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则需当 事人重新在英美国家法院起诉,同时将外国法院判决作为证据提交,经英美国家法院重新审 理,如果认为外国法院的判决与本国法律无抵触之处,则作岀一个内容与外国法院判决相同的 判决,然后根据一般程序予以执行。(4分)
五、论述题(共15分)
21.答:”直接适用的法”是指由于其自身所体现的立法目的和政策决定必须直接适用于 某种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强制性法律规范。(3分)“直接适用的法”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 “直接适用的法”被适用的原因是因为这些法律规范是涉及一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 等重大利益的强制性规范,其立法的目的在于维护这些重大利益,因此.要求排他地予以适用, 这些法律本质上具有必须或直接适用性。这是“直接适用的法”的本质特征。(3分)
(2) “直接适用的法”本身的内容能够为纠纷的解决提供依据,对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有 明确的规定,法院可以据此作出裁决。它所支配的是某个特定的重要问题即具有决定性意义 的问题,而不是某一法律部门或领域。(3分)
(3) 从适用方法上看,它不通过法院地传统法律适用规范的指弓|,而是由于其本质要求直 接适用于涉外民商事关系。(2分)
(4) 法院所适用的既可以是内国“直接适用的法”也可以是外国的“直接适用的法气
(5)这些“直接适用的法”不是一个确切的和完整的法律体系,而只是一些个别具体的法律 规范,通常散见在一国国内民商事私法中,甚或某些与涉外民商事关系有关的具有社会法性质 的规范中。此类规范的内容和范围是不明确的,各国根据本国具体情况予以确定。(2分) 六、案例题(共15分)
22.答: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有效的。(3分)
此案发生在《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无论中国公民同在境外的外 国人结婚或同在华的外国人结婚,均依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6分)
本案中■•十某在西班牙侨居多年,在西班牙,天主教徒以在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婚姻成立 的形式要件,其婚姻符合婚姻缔结地即西班牙的法律,因此应认定他们之间的婚姻有效,符合 婚姻缔结地即西班牙的有关法律规定。(6分)
点点赞赏,手留余香
给TA打赏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