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法学、法学维语专业国际公法试题
2005年1月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总分
分数
得分评卷人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 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被誉为国际法创始人的是荷兰著名法学家( )=
A.克林顿 B.格老秀斯
C.普芬道夫 D.瓦特尔
2.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这表明( )。
A.主权不可分割,但可部分让予
B.主权并非国家固有的,而是国际法赋予的
C.主权是国家在国际法上所享有的权利
D.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让予
3-下列哪个选项属于确定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条件?( )。
A.具有固定的居民
B.有确定的领土
C.有直接承受国际法上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D.有普遍管辖权
4.使馆馆舍可用于( )。
A.保护政治犯 B.关押本国人
C.关押犯罪的侨民 D.开展使馆职务工作
5.领事馆是()。
A.全权外交代表机关 ‘B.使馆的组成部分
C.临时使团 D.执行领事职务的机关
6.条约由于期满或其他原因在法律上不再具有拘束力被称为( )。
A.条约的中止 ’
C.条约的失效
7.天文学边界线和几何边界线都被称为(
A.人为边界线
C.无形边界线 B.条约的终止
D.条约的停止施行
)。
B.自然边界线
D.有形边界线
8.第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国际法院法官是( )。
A.梅汝嫩
C.史久傭 B.倪征唳
D.王铁崖
9.以责任事实为主要目的的和平解决国争端的方法称( )。
A.调停
C.调解 B.调査
D.斡旋
10.国际法院作为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成立于1946年,院址设在( )。
A.荷兰海牙
C.美国纽约 B.瑞士日内瓦
D.奥地利维也纳
得分评卷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 或少选均不得分)
1.现代国际法的主体包括( )。
A.国家
C.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2.下列哪些债务不属国家继承的范围(
A.国债
C.地方化债务
3.下列有关空中劫持的公约有( )。
A.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C.海牙公约
4.对领土主权的限制方法有( )。
A.共管
C.势力范围
5.战争结束的法律后果包括( )。
A.恢复外交关系
B.恢复条约关系
C.恢复国家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往来
D.恢复人民的往来
1.对于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的学说,有代表性的是法律的一元论和二元论的主张。一元
1.简述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航行制度。
2.简述领馆的特权与豁免。
3.简述条约的缔结程序。
论述安理会的职权。
试卷代号:1018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法学、法学维语专业国际公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5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毎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 内)
1.B 2. D 3. C 4. D 5. D
6.B 7. C 8. B 9. B 10. A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毎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 ABC 2. BCD 3. BCD 4. ABCD 5. ABCD
三、填空题(毎题2分,共10分)
四、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毗连区毗连区是毗连领海并在领海以外,由沿海国对海关、移民和卫生等特定事项
行使管制权的一带海域。按照国际法,毗连区的宽度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 海里。
2.租借 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部分领土出租给另一国,在租借期内,承租国将租借地 用于条约规定的目的并行使全部或部分管辖权。出租国仍保持对租借地的主权,租借期满后 予以收回。
3.外交保护外交保护泛指国家通过外交机关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利益进行的 保护。外交保护是国家的一项权利,可以由国家的国内外交机关或其外交代表机关来行使。
4.和解又称调解,是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由若干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査的 基础上提出报告,阐明事实并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以设法使争端当事国达成协议。
五、 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航行制度。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一般是指构成世界性航道从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2分)《海洋 法公约》对一些两端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沿海国的领峡,同时构成世界性航道的海峡规定 了一种航行制度,即过境通行制。(3分)所谓过境通行就是外国船舶和航空器自由通过和飞 越海峡,但通过应继续不停的并应遵守沿岸国规定的入境条件限制,不得对沿岸国使用武力或 威胁,同时还应遵守国际规章、程序和惯例。(5分)
2.简述领馆的特权与豁免。
领馆的特权与豁免有:①领馆馆舍中专供领馆办公的部分不可侵犯,接受国官员进入要征 得馆长同意。(2分)但遇火灾或其他灾害需要保护时,可推定馆长同意而进入。领馆馆舍、设 备及财产和交通工具,不得征用,但有必要征用时,应作迅速、充分、有效赔偿。(2分)②档案 和文件不可侵犯。(2分)③通讯自由,(1分)④领馆人员有行动和旅行自由。(2分)⑤免税特 权。(1分)
3.简述条约的缔结程序。
条约的缔约通常有三个程序:①拟定条约约文。缔约各方的代表通常以谈判的方式拟定 条约约文。(2分)②条约的认证。谈判代表认证条约约文为其代表的国家或其他国际法主体 接受该约束的标准文本。认证的方式有草签、暂签和签署等形式。(4分)③缔约方接受条约 约束。国家及其他缔约者最终表示接受条约约束的形式有批准、加入、签署、接受或赞同 等。(4分)
六、 论述题(20分)
论述安理会的职权。
安理会的职权有三个方面:(1)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方面,安理会有权对任何争端或可能引 起国际磨擦或争端的情势进行调査,以断定它继续存在是否危及国际和平与安全;对于危及国 际和平与安全的争端,安理会有权促请当事国用和平方法解决,并可提出适当的争端解决程序 或调整方法的建议,同时也可以进行斡旋、调停或和解等。(8分)(2)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 及制止侵略方面,安理会有权断定对和平的威胁、破坏和侵略行为的存在,并可对这样的行为 决定釆取适当措施,包括非武力的和武力措施。(6分)(3)其他职权,如负责拟定军备管制方 案,向大会推荐会员国和联合国秘书长、选举国际法院法官、向大会建议停止会员国的权利或 开除会员国。(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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