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代号:1152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教育法学试题
2013年7月
注意事项
一、 将你的学号、姓名及分校(工作站)名称填写在答题纸的规定栏内。考试 结束后,把试卷和答题纸放在桌上。试卷和答题纸均不得带出考场。监考人收完 考卷和答题纸后才可离开考场。
二、 仔细读懂题目的说明,并按题目要求答题。答案一定要写在答题纸的指 定位置上,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三、 用蓝、黑圆珠笔或钢笔(含签字笔)答题,使用铅笔答题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共10分)
1.《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属于( )。
A.法律
B.行政法规
C.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规章
2.( )的存在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相互依托的基础。
A.学校 B.教育者
C.受教育者 D.社会
3. 学生学习行为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 )之一。
A.主体 B.客体
C.内容 D.结构
4.《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兴办的校办产业( )民事责任
A.承担 B.部分承担
C.依法承担 D.独立承担
5.对于相对人提岀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受理机关是( )。
A.行政机关 B.检察机关
C.审判机关 D.权力机关
二、多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 案,共10分)
6.从微观上看,在教育法律权利和义务之间存在( )关系。
A.结构相关 B.数量相当
C.功能互补 D.价值主从
7.教育法的实施主要有以下方式:( )
A.教育法的适用 B.教育法的补充
C.教育法的解释 D.教育法的遵守
8.民主管理权是《教师法》中所规定的教师应享有的权利之一。其主要内容包括:
( )
A.教师有权参加有关的学术团体和学术交流活动
B.教师享有对学校及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批评权和建议权
C.教师有权对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给予及时客观公正的评价
D.教师有权引导学生培养民主与法制意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9.学生的法律地位是指学生以其( )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取得的一种主体资格。
A.学习能力 B.工作能力
C.行为能力 D.权利能力
10.根据各国立法现实状况,一般釆取的归责原则有:( )原则。
A.过错责任 B.道德责任
C.公平责任 D.严格责任
707
三、 判断题(请将对者划”J”,错者划“X”,每题2分,共10分)
11.国家教育权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依法对教育行使的 领导和管理的权力.
12.《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13.“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是《教育法》中规定的学校享有的 权利之一。
14.教师聘任制度是指国家对教师岗位的设置及各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 的程序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的总称。
15.民事诉讼的起诉要件可分为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四、 填空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共10分)
16.我国教育法学研究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教育法的基本理论,二是教育法律 关系主体的 ,三是法律责任与救济.
17.教育法中,有关“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性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规 定,体现了教育的 性原则。
18.《教育法》中,关于“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的规定,属于 性规范.
19.《教育法》规定:“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 、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20.学生申诉制度的程序包括 、申诉受理、申诉处理三个环节。
五、 简答题(3选2,每题12分,共24分)
以下给出3道简答题,可从中任选2题回答。答题前,请先填写所选题目的序号及名称。
21.根据《宪法》、《立法法》有关立法权限的规定,简述教育立法的权限划分。
22.简述《教育法》中规定的学生享有的权利。
23.简述学校捐赠的基本原则和注意事项。
六、 论述题(2选1,本题16分)
以下给出2道论述题,可从中任选1题回答。答题前,请先填写所选题目的序号及名称。
24.结合实际说明学校应如何依法保证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
25.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应当履行的义务的理解和认识.
七、案例分析题(本题20分)
26. 被全班同学投票赶走 15岁女生投渠自尽
【案情】
2010年4月6日,洛阳西霞院中学初二学生雷梦佳和同年级其他班的另一同学李某发生 冲突,打了起来。
4月7日上午,班主任周老师让雷梦佳先回避,而后,组织全班同学就雷梦佳近期经常严 重违反班纪班规的现象进行了一次投票:是让她留下来继续学习,还是让其由家长带走进行家 庭教育一周。结果对雷梦佳非常不利:有26名同学选择让她回家接受家庭教育一周,12名同 学选择再给她一次机会,让其留下来继续学习。
随后,周老师根据投票结果,给雷梦佳的母亲打了电话,让她立即来校把孩子领走。但当 她的母亲赶到学校后,却不见了雷梦佳的踪影。校方和家长四处寻找,直到4月10日下午4 点左右,才住学校附近的黄河渠里找到了雷梦佳的尸体。
原来,4月7日,当雷梦佳得知多数同学投票“赶走”她后,愤然在黄河渠边的青石板上留 下三句遗言:“雷梦佳生命就此结束!爸、妈,对不起,你们的恩情来世再报!辉辉,来世再做好 朋友!”而后,投渠自尽。据雷梦佳的父亲说,雷梦佳平常性格很开朗,没有心理疾患。学习成 绩在班里也不错,爱好文学,班主任周老师平常对她也不错。老师如果是打她一顿,她也不会 投河,关键是民主投票,伤了孩子的自尊。
试分析:
(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试卷代号:1152
座位号r~n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教育法学试题答题纸
2013年7月
1.
11. 12.
16.
一、 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共 10分)
3. 4. 5.
二、 多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可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共10分)
8. 9. 10.
三、 判断题(请将对者划错者划”X”,每题2分,共10分)
13. 14. 15.
四、 填空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共10分)
17.
18. 19.
20.
得分评卷人
五、简答题(3选2,每题12分,共24分)
[所选题目的序号及名称】: 答:
[所选题目的序号及名称】: 答:
得分评卷人 、
六、论述题(2选1,本题16分)
[所选题目的序号及名称】: 答:
得分评卷人
七、案例分析题(本题20分)
26. 被全班同学投票赶走 15岁女生投渠自尽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教育法学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一、 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I.D 2.C 3. B
二、 多项选择题(毎题2分,共10分)
6. ABCD 7. AD 8. BD
三、 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II.J 12. X 13. V
四、 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
16.权利与义务
17.公共
18.授权
19.态度
20.提出申诉
五、简答题(3选2,每题12分,共24分)
21.根据《宪法》、《立法法》有关立法权限的规定,简述教育立法权限的划分。
【答案要点】
根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立法权限,包括教育立法权限,可以分为以下层次:
(1)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制定教育法律的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教育法律要由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2)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教育行政法规的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
行政机关。教育行政法规要由国务院制定.
(3)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地方性教育法规的权限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地方性 教育法规要由法律规定的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
(4)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制定教育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限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教育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要由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地方自治机关制定。
(5)国务院所属机构及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教育规章的权限
教育规章要由有权制定规章的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 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注:5个要点各2分,简要说明占2分】
22.简述《教育法》中规定的学生享有的权利。
【答案要点】
根据我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是指学生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 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
(2)获得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的权利。是指学生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 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
(3)获得公正评价和证书的权利。是指学生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 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4)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是指学生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 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岀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 权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这是指学生除了享有以上四项权利外,还享有“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权利气
[注:5个要点各2分,简要说明占2分】
23.简述学校捐赠的基本原则和注意事项。
【答案要点】
捐赠,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目的,无偿地将财产给予他人的法律行为。为进一步 搞好捐赠活动,学校在捐赠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冋题:
(1) 积极做好宣传、奖励工作。学校在组织捐赠活动中,一方面,学校应釆取积极的态度, 做好宣传、奖励工作。(3分)
(2) 坚持“自愿、量力”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应从学校和个人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 响止常教育活动的前提下,遵循“自愿、量力”的原则组织捐赠活动,对捐赠的内容、数额、对象、 用途应充分尊重捐赠者的意愿,不得强行索要或强迫他人捐资捐物。(6分)
(3) 保证捐赠的合法性.学校应保证捐赠的方式、内容等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分) 六、论述题(2选1,本题16分)
24.结合实际说明学校应如何依法保证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
【答案要点】
(1) 学校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具有贯穿国家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适 龄儿童、少年全面发展的义务°
为更好地贯穿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更好地开展义务教育工作,《义务教育法》专设了 “教育教学”一章,对学校的相关义务做出了具体规定:①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 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 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②学 校要“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 要求。”③“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 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和行为习惯。”④“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6分)
(2) 与此同时,《义务教育法》还针对学校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学校“不得 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 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 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 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 评教育,不得开除”等。(6分)
(3) 在论述过程中,需结合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4分)
25.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规定的学校应当履行的义务的理解和认识。
【答案要点】
《教育法》在规定学校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学校应当履行的义务。学校应当履行的义务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遵守法律、法规
遵守法律、法规是法律要求自然人和法人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这里说的法律、法规,主要 是指宪法、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根据法律、法规 制定的规章。作为义务的履行主体,学校不仅要履行一般社会组织所应承担的法律义务,还应 特别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中为学校确立的与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实现办学宗旨密切相关 的特别意义上的义务。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 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 同时,还要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这项义务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要求学校不得侵犯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 益,如不得克扣教师工资、不得拒绝符合入学条件的受教育者入学等。二是当学校以外其他社 会组织和个人侵犯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时,学校有义务以合法的方式,积极 协助有关单位査处违法行为人,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 便利
学校这一义务是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实现对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知情权 的前提条件。学校不得拒绝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行使这项权利,同时还应为这项权利的实现 提供便利条件。学校在提供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时,不得侵犯受教育者的隐 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不得伤害受教育者的身心健康。
(5)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学校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 确定具体收費标准,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用.同时,要向家长和社会公开收费项目。
(6)依法接受监督
学校还应自觉地把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活动置于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对于各级 权力机关、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的检査、监督等职权行为,以及社会各界、本校师生员 工依法进行的监督,应当积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更不得妨碍检査、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
(7)在论述过程中,需结合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注:①六项义务,各占2分;②联系实际,占4分】
七、案例分析题(本题20分)
26. 被全班同学投票赶走 15岁女生投渠自尽
【案例分析要点】
(1) 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班主任周老师、学校、雷梦佳及其家长、同班同学、李某。
(2) 本案是一起因学生违纪、班主任组织全班同学投票迫使其停课而引发的学生自杀事 件,当事人违反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 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格权。
我国《宪法》和《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规 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 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 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 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规定,教师应 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未成 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 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本案中,班主任周老师面对违纪学 丄,采取让站.址学生投票迫使其停课一周的做法,属于変相体罚行为,对于一个尚未完全发育 戈典的比岁女主来说是一种莫大的心理伤害,侵犯了雷梦佳的受教育权和人格权,其后,周老 ….2.绶行一个教师应尽的职责,及时与她进行必要的交流与沟通,使其最终走上了 應路s
(3) 教育法》规定:“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教师法规定的,依照教 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 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本案中,周老师组织学生民主投票赶走违纪学生的行为对雷梦佳 造成了极大的心理伤害,也是其自杀的直接导火索,为此,周老师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学校可给予其适当的行政处分,如免去其班主任职务等。
此外,因周老师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应由其所在的学校作 为侵权的法人主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后,学校可再根据周老师的过错和经济状况, 在学校内部责令其承担部分民事赔偿责任。
(4)由本案所引发的一些思考:
①教师应认真履行自身的职责,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尤其对违纪学生, 应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发现其思想波动,解除其不良的心理隐患,杜绝变相体罚行 为。
②教师应增强法律意识,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学生的自主管理,并加以止确引导, 而不是违反法律规定,让学生通过集体投票的方式,赶走违纪学生,侵犯其受教育权,并放弃自 身的教育教学责任。
③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使其在履行教育职责 的同时,要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格权,及时发现并纠正教师的错误做法和不当行为。与此 同时,还应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和生命教育,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④学生应加强彼此关爱,建立良好、和谐的班级氛围;应增强法律意识,在强调自主管理的 同时,也应注意保护每一个学生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而经常违纪的学生则应加强自我约束, 严格遵守校规,杜绝违纪行为;同时,也应珍惜生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及时与教师和同学进 行交流与沟通,学会正确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不断提高自身的心理素 质和意志品质。
⑤家庭在关注子女学习的同时,更应关注他们的思想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和解决他 们的思想问题,培养其坚强的意志品质,并应加强与学校、教师的联系与沟通,及时缓解学生的 思想、学习和心理压力,使其健康成长。
【注:①主体分析占2分;②法理分析(即违反了什么法)占9分;③责任分析占6分;④启 示分析占3分。】
点点赞赏,手留余香
给TA打赏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