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代号= 1152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教育法学试题
2013年1月.
注意事项
一、 将你的学号、姓名及分校(工作站)名称填写在答题纸的规定栏内。考试 结束后,把试卷和答题纸放在桌上。试卷和答题纸均不得带出考场。监考人收完 考卷和答题纸后才可离开考场。
二、 仔细读懂题目的说明,并按题目要求答题。答案一定要写在答题纸的指 定位置上,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三、 用蓝、黑圆珠笔或钢笔(含签字笔)答题,使用铅笔答题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瑰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且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共 10分)
1.1995年,( )的颁行,标志着我国教育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A.教育法
B.义务教育法
C.高等教育法
D.教师法
2.《教育法》中,有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
理审核、批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的规定,属于( )规范。
A.授权性
B.义务性
C.禁止性
D.说明性
3.社会教育权是指来自于( )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参与或举办教育活动
的权利。
A.公民
B.社会组织
C.社会组织或个人
D.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4. 教育法律由( )制定。
A.全国人民代表人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
D.国务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凡年满(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 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A.5 B. 6
C. 7 D. 8
二、多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可有•-个或一■个以上正确 答案*共10分)
6»《教育法》中,有关( )的规定是教育平等性原则的具体体现。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B.“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 机会
C.“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D.“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7.下列各项中,( )监督属于国家监督。
A.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B.人民政协
C,民主党派 D.文化部
8.教师资格的取得要件包括,( )学历要求或资格考试要求见
A.年龄要求 B.国籍要求
C.思想道德要求 D.业务要求
9.《教育法》中规定的学生享有的权利包括:( )的权利等。
A.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B.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C.获得公正评价和证书 D.获得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
10.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作为两种不同的行政救济制度,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 )。
A.裁决机关不同
B.审查范围不同
C.适用程序不同
D.法律效力不同
三、 判断题(对者划”J”,错者划“X”。每题2分,共10分)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属于行政法规。
12.学生的荣誉属于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13.学位证书是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 者所颁发的文凭。
14.“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是《教育法》规定的学生应当履行的义 务之一。
15.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不得强行向学生推销保险或代理保险。
四、 填空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共10分)
16.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 在调整教育社会关系中所形成的人们 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7’教育法的正式解释又称 解释、有权解释或官方解释。
18.《教育法》规定,设立学校必备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学校“必须有符合 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19.我国《教师法》规定*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 员”。
20.根据法律责任的类型划分,法律制裁可相应地分为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和 制裁四种类型。
五、 简答题(3选2,每题12分,共24分)
以下给出3道简答题,可从中任选2题回答。答题前,请先填写所选题目的序号及名称。
21.简述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共同特点。
22.简述《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23.简述学生申诉制度的含义和程序。
六、 论述题(2选1,共16分)
以下给出2道论述题,可从中任选1题回答。答题前,请先填写所选题目的序号及名称。
24.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规定的学校享有的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25.试结合实际说明学生伤害事故的含义及防范措施。
七、案例分析题(共20分)
26. 教师敲打学生,学生殴打教師案
【案情】
某中学青年女教师王某在给初二(2)班上数学课时,未像往常一样戴着隐形眼镜去上课, 而是戴着一副普通眼镜走进教室。学生们发现平时“不”戴眼镜的王老师突然换了模样,不知 是谁先笑了一声,继而引发满堂大笑。
在一片笑声中,王老师有点不知所措,就不耐烦地要求学生们停止大笑•断断续续地,大 部分同学都安静下来,只有坐在前排的张某和刘某以及坐在后排的赵某还在笑个不停。
王老师有些生气了,就用教鞭敲了一下张某和刘某的头,叫他们不要笑。张某和刘某停止 大笑后,赵某仍在出声地笑,王老师为了稳定课堂秩序,准备上课,就走到后排以同样的方式用 教鞭敲了赵某两下。
不料,这两下把赵某给激怒了,他一把抓住王老师的衣服,从过道里将王老师倒推着撞到 了教室前面的墙壁上,并重重地踢了王老师两脚,一脚踢在小腿上,踢掉了一层皮,另一脚踢在 了小腹上。当时王老师正好有孕在身,由于这一事故,导致了流产。
事发后,赵某的父母立即赶到了医院并带了近200元的慰问品去看望王老师。但当他们 了解到是王老师先用教鞭打了赵某后,则认为教师体罚学生在先,而拒绝作出任何赔偿。
学校和王老师本人也考虑到,如果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虽然能够获得适当赔偿,但用教 鞭敲学生头的做法也很容易使教师戴上“体罚学生”的帽子,反而不利,况且通过询问班里的其 他学生,他们都一致说是“老师先打学生”。事情就这样被拖了下来。
试分析:
(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3)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试卷代号:1152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教育法学试题答题纸
2013年1月
题号 —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总分
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毎题2分, 且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共10分)
2. 3. 4. 5.
二、多项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的字母序号填在答题纸上,毎题2分, 可有-•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共10分)
7. 8. 9. 10.
四、填空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在答题纸上,每题2分,共10分)
16. 17.
18. 19.
20.
得 分 评卷人 五、简答题(3选2,毎题12分*共24分)
[所选题目的序号及名称】: _
答:
[所选题目的序号及名称】: 答:
得分评卷人
六、论述题(2选1.共16分)
[所选题0的序号及名称】:
答:
得分评卷人
七、案例分析题(共20分)
26. 教师敲打学生,学生殴打教师案
试卷代号:1152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供参考)
2013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
四、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
16.规范
17.法定
18.规定标准
19.专业
20.违宪
五、简答题(3选2,每题12分,共24分)
21.简述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共同特点。
【答案要点】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共同特点主要表现在:
(1)二者都是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的一定主体所享有的利益。
保障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学校、社会、家庭的利益;而受教育权则是教育法所确认和保障 的受教育者的利益。
(2)二者都是教育法所赋予一定主体的一种资格。教育权主体和受教育权主体的法定权利, 就是法律所赋予二者的一种资格,这种资格具体表现为行使权利的资格和享受权利的资格。
(3)二者都是教育法所保障或允许的,一定主体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 人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注:以上3个要点及其简要说明各占4分】
22.简述《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答案要点】
在《教师法》中,对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
(1) 教师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的义务;
(2) 教师应当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 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
(3) 教师应当履行”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 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的义务;
(4) 教师应当履行“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 面全面发展”的义务;
(5) 教师应当履行“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 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6) 教师应当履行“不断提髙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的义务。
【注:6个要点各2分】
23.简述学生申诉制度的含义和程序。
【答案要点】
学生申诉制度是指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或认为学校、教师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 益,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处理的制度。(4分)
学生申诉制度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诉、申诉受理和申诉处理等环节.
⑴提出申诉,是指申诉人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讲明申诉人、被申诉人的状况,申诉的理 由和事件发生的基本事实经过,并提出申诉的具体要求。
(2) 申诉受理,是指主管机关接到学生的口头或书面申诉后,可以依具体情况经审查后做 出受理、不受理或作出修改的决定。
(3) 申诉处理,是指如果主管机关对申诉进行受理,则应该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根据不同 情况做出不同处理。(8分)
六、论述题(2选1,共16分)
24.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育法》规定的学校享有的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答案要点】
(1)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校享有以下权利:
①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学校一经批准设立或登记注册,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本机构内部活动的权利即为法律所 确认。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是学校法人地位的重要体现,也是落实学校法律地位的重要 保障《
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活动。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和任务,有权依据国家教育 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规定,制定教学计划,决定具体课程、专业设 置,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③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
招生极是教育机构的基本权利。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任务以及办学 条件和能力,依据国家有关招生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的招生管理规定,制定本机构具体的招 生办法,发布招生广告,决定招生的具体数量和人员,确定招生范围和来源。
④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和实施奖励或处分,是学校的一项基本权利。学校有权制定具 体的学籍管理办法和具体的奖励与处分办法,根据受教育者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给予精 神的或物质的奖励或校内处分等。
⑤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学校一经批准成立,就具有了依法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的权利。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 学宗旨、培养目标和教育教学任务要求,依据国家有关学业证书的管理规定,对经考核成绩合 格的受教育者,按其类别,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等学业证书。
⑥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管理的法规、规章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从本校的办学 条件、办学能力和编制实际情况出发,有权自主决定聘任、解聘有关教师和其他职工,制定本校 的教师及其他职工聘任办法,签订和解除聘任合同,并有权对教师及其他员工实施包括奖励、 处分在内的具体管理活动。
⑦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学校对其占有的场地、教室、宿舍、教学仪器等设施设备、办学经费以及其他有关财产,享 724
有财产管理权和使用权,必要时可对其占有的财产进行处理。
⑧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学校对来自行政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人等任何方面的非法干涉教育教学活 动的行为,有权拒绝和抵制。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除上述权利外,学校还享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同时,还 包括将来制定的法律、法规确立的有关权利。
(2)在论述过程中,需结合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0
【注:①九项权利,标题各占1分,共9分;简要说明占3分;②联系实际占4分】
25.试结合实际说明学生伤害事故的含义及防范措施章
【答案要点】
(1)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 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 后果的事故。
(2)对学生伤害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有:
①保障设施安全,重点排査隐患。
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同时 切实保障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的安全。对于设施的安全防范,重要措施 在于排査。排查是防范中的防范,它以积极的态度防止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排查包括检査 和排除两个方面。检查是排除的前提,排除是检查的目的章
②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救能力。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 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釆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加强安全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学校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提高安全工作水平。在教 育教学活动中,每个学生也有义务掌握学校安全知识,主动进行自我教育*
③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
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已经有许多法律法规可以遵循。学校也有义务遵守这些法律 法规,依法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学校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 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法律法规是规范学校行为的外部制度,要使法律法规得到遵守还需依 法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的责任制度.履行防范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义务。学校应当建立的责任 制度包括:领导人员责任制度、行政人员责任制度、教师责任制度、职能人员责任制度和学校自
725
护制度等.
④救治及时,形成合力。
在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釆取措施救助受伤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 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 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 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0管理和保护工作。
(3)在论述过程中,需结合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注:①含义占4分:②四项措施,各占2分,共8分;③联系实际占4分】
七、案例分析题(共20分)
26. 教师敲打学生,学生殴打教师案
【案例分析要点】
(1)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班主任王老师、学生赵某、张某、刘某等,学校.
(2)本案是一起因教师敲打学生而引发的师生互殴案.当事人违反了《宪法》、《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和受教育权,以 及教师的生命健康权和教育权。
①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富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 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 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 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 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义务。《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 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 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但王老师用教鞭敲打学生的行为,则违法了上述法律规 定w有悖教师职业的法律和道德要求,侵犯了学生赵某、张某、刘某的人身,权。
与此同时,我国《宪法》和《教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本案中,由教师敲打学生引发的师生互殴事件,违反了《宪法》、《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 定.影响了班级正常的教学秩序,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②《教师法》规定:“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教 育法》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 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的义务。本案中,学生赵某违反了《宪法》、《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 定,对王老师拳脚相加,致使其最终流产,侵犯了教师的生命健康权:与此同时,由于其笑个不 停,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侵犯了教师的教育权。
(3)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 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 予处分*”由此可知,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王老师进行批评教育和适当的行政处分,并责令 其向学生赔礼道歉。
②《教育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 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教师法》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 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本案中,学生赵某殴打 王老师致其流产,除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适当处分外,还应由双方协商调解或由法院判定相 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由本案引发的思考为:
①教师应增强法制观念,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 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履行教师义务,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并采取适宜的方 式教育、管理学生,不得殴打、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人身权。
②学生应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自我保护,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应采取适宜的方 式进行维权,而不应殴打教师,侵犯教师的人身权。
③学校应加强对敎师的师德和法制教育,严格教师管理制度,杜绝或严惩教师殴打、体罚 学生的行为;与此同时,也应增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学生救济制度的建立,增强学生的维 权意识,依法保护学生的权利不受侵犯。此外,还应教育学生采取适宜的方式维权,不得殴打 教师,侵犯教师的人身权。
④家长应重视对子女的家庭教育,使其增强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学 会运用适当的方式进行维权。
【注:①主体分析占2分;②法理分析(即违反了什么法)占9分;③责任分析占6分;④启 示分析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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