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试卷2107刑法学1 2005年01月

试卷代号:2107 座位号匚口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刑法学(1)试题
2005年1月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总分
分数
1.根据解释的方法划分,刑法解释可以分为 和 。
2.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 为基础,兼采   、 和 的合理因素0
3.我国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是指 我国社会、触犯刑法并应受   处罚的行为。
4.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阶段为 周岁 周岁。
5.精神病人在 或者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 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6.防卫过当是指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 造成   ,因而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7.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包括 和 两个方面。
8.拘役的期限,为 以上 以下。
2.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
A.从旧原则
)划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
A.犯罪行为的多少
B.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
C.犯罪行为侵犯具体社会关系的次数
D.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
B.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
C.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D.减轻处罚
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
)全部罪行处罚。
B.他组织、领导的
C.他参与的
7.某甲为迫使某乙还债,将某乙非法拘禁了 10天。某甲的行为属于( )。
A.连续犯B.牵连犯
C.继续犯D.结果加重犯
8.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决定罚金数额。
A.犯罪性质B.犯罪情节
C.犯罪所得I).经济状况
9.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为()。
A.二个月B.六个月
C. 一年D.二年
10.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的追诉期限为( )。
A.十年 B.十五年
C.二十年 D.二十五年
得分评巻人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刑事责任年龄
2.犯罪的过失
3.共同犯罪
4.自首
5.时效中断
得分评卷人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
2.简述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3.简述适用假释应遵守的条件。
碍分评卷人.. 五、案例分析(16分)
案情:
王某,男,23岁,某厂工人。
王某于2000年在江某开办的电机厂找了份临时工的差事。2001年4月中旬,江某以王 某偷拿单位东西为由开除了王某,并拒绝给其发放2至4月份工资。王某不服,几次与江某交 涉,均因双方各执一词不欢而散。4月23日,王某再次找江某商谈,结果发生争执,双方扭打 起来,人高马大的江某还打了王某一拳。吃了亏的王某遂起意报复。4月24日中午,王某提 着一桶汽油出现在江某家门前。江某出门时与王某碰个正着,他问王某有什么事,王某说:“还 是工资的事儿,今天你得给我个满意的答复,不然没你好果子吃!”王某一边说一边晃了晃手中 的汽油桶。江某一闻到汽油味,马上返身进屋并锁上门,然后打电话给保安员。王某则在门外 高声叫骂并将汽油泼在江某的门口。保安员赶到时,正好听见王某说“你再不出来,我就烧死 你! ”便立即将王某扑倒在地,并从其手中夺下一只打火机。
请分析并说明理由:王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只答处理原则)?
试卷代号:2107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法学专业 刑法学(1)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05年1月
一、 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 文理解释 论理解释
2.属地原则 属人原则 保护原则 普遍原则
3.严重危害 刑罚
4.已满14 不满16
5.不能辨认 不能控制
6.超过必要限度 重大损害
7.特殊预防 一般预防
8.一个月 三个月
9.累犯
10.裁定减刑
二、 选择题(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小题2分,共20分)
1.ACD 2. C 3. B 4. A 5. A
6. A 7. C 8. B 9. C 10. B
三、 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 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2.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 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3.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4.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釆取强制 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 行为。
5.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 无效的制度。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
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4分)
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具有如下三个特征:
(1) 犯罪构成是一系列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2分)
(2) 犯罪构成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法律标志。(1分)
(3) 犯罪构成由刑法加以规定。(1分)
2.刑法总则对于死刑的适用作了以下限制性规定:
(1) 死刑适用条件的限制,即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这是刑法总则对于 适用死刑所作的条件性规定。(2分)
(2)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即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 适用死刑。(2分)
(3) 死刑适用程序的限制,即死刑除依法由最髙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 民法院核准。(2分)
(4) 死刑执行制度的限制,即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 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2分)
3.根据刑法典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
(1) 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假释的对象条件,即 对假释适用范围的限定。(2分)
(2)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已经执行了一定期限的刑罚。这是假释的限制条件,也是前提条 件。(2分)
(3) 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 危害社会。这是假释的实质条件,也是关键性条件。(2分)
(4)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这是假释的排除性条件,即假释对象条件的例外。(2分)
五、案例分析(16分)
评分要点:
1-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3分)
(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
2.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 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3分)
3.本案中,王某出于报复心理,事先准备好汽油带到现场并且泼洒在地,开始着手实施放 火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放火的行为,因此,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犯 罪未遂的规定,属于犯罪未遂而非犯罪预备或中止。(7分)
4.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于王某的行 为,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分)
(视论述情况适当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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