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党机关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符合我国的的宪法体制和司法实践。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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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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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国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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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两种分类方式各有长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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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不同,不实行两官分设。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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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政治特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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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科举制对我国从事管理以至世界文官考试录用制度的产生有重大的影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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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公务员受行政处分期间,一律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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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调研员、副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的职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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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06年,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正式颁布。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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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录用适用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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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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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就可被免职。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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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考试录用就是通过竞争性考试选拔政府人员的一种制度。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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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公务员义务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公务员行为的准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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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公务员制度的功能主要有(ABCD )。
- 选拔配备与更新功能
- 监控与保障功能
- 开发功能
- 激励功能
17.
下列职务中,综合类非领导职务为(ACD )。
- 巡视员
- 科长
- 副主任科员
- 办事员
18.
下列职务中,领导职务为( ABD)。
- 市长
- 副局长
- 调研员
- 乡长
19.
公务员的范围包括(ABCD )机关的工作人员。
- 党政机关人大
- 政协机关
- 审判检察机关
- 民主党派机关
20.
下列属于公务员管理基本原则的是(ABCD )。
-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 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用
- 分类管理
- 法治原则
21.
宋某从部队退伍后,以借用的形式被安排在县交警队工作。2000年3月,该县政府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活动中,宋某被交警队领导安排参与上路执法并发给了警服、对讲机、执法标志等。一日下班后,宋某发现两辆车相撞,宋某正准备过去处理,对面过来几个彪形大汉手持铁锹、砍刀朝着对方车辆一顿乱砸,宋某不顾一方司机哀求匆忙离开了现场,并说“这是械斗,与我无关!”司机以宋某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交警队告上法庭。交警队辩称,宋某不是正式交警人员,且不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交警队对原告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理解《公务员法》中所称公务员,(ABCD )。
- 《公务员法》第二条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 《公务员法》第二条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的所有工作人员。
- 原《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限定的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范围,扩大到同时具备该条规定的所有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
- 将过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正式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有利于保持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性和统一管理。
22.
宋某从部队退伍后,以借用的形式被安排在县交警队工作。2000年3月,该县政府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活动中,宋某被交警队领导安排参与上路执法并发给了警服、对讲机、执法标志等。一日下班后,宋某发现两辆车相撞,宋某正准备过去处理,对面过来几个彪形大汉手持铁锹、砍刀朝着对方车辆一顿乱砸,宋某不顾一方司机哀求匆忙离开了现场,并说“这是械斗,与我无关!”司机以宋某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交警队告上法庭。交警队辩称,宋某不是正式交警人员,且不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交警队对原告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公务员法》根据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确定了公务员范围的三个标准,即(ABC )。
- 职能标准
- 编制标准
- 经费标准
- 年龄标准
23.
宋某从部队退伍后,以借用的形式被安排在县交警队工作。2000年3月,该县政府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活动中,宋某被交警队领导安排参与上路执法并发给了警服、对讲机、执法标志等。一日下班后,宋某发现两辆车相撞,宋某正准备过去处理,对面过来几个彪形大汉手持铁锹、砍刀朝着对方车辆一顿乱砸,宋某不顾一方司机哀求匆忙离开了现场,并说“这是械斗,与我无关!”司机以宋某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交警队告上法庭。交警队辩称,宋某不是正式交警人员,且不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交警队对原告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本案中,宋某属于行政机关的临时工作人员,因此( BC )。
- 宋某不具备公务员身份,其行为不应由交警队承担后果。
- 尽管《公务员法》扩大了适用范围,但并不包括机关中的工勤人员。在本案中,宋某属于行政机关的临时工作人员,所以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
- 宋某具备了公务员形式上的标识或要件,并实际上对外行使了国家权力,其行为应视为公务员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交警队承担。
- 宋某的做法是错的,其个人应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