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题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总分20.00)
1.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为( A ),从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2.00分)
A. 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B. 九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C. 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D. 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
2.人民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立案侦查的,由( D )负责审查。
(2.00分)
A. 审查逮捕部门
B. 控告申诉部门
C. 控审部门或审查逮捕部门
D. 审查起诉部门
3.检察人员出席民事案件再审法庭的法律地位是( D )。
(2.00分)
A. 双方当事人的代表
B. 一方当事人的代表
C. 公共利益的代表
D. 法律监督机关的代表
4.执行死刑,由( A )指挥。
(2.00分)
A. 最高人民法院指派的人员
B. 公安机关指派的公安人员
C. 人民法院指派的审判人员
D. 人民检察院指派的检察人员
5.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决定有错误时,可以向作出该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起( C )。
(2.00分)
A. 重新审查
B. 复核
C. 复议
D. 申诉
6.根据刑诉法的规定,侦查机关询问证人不可在什么地点进行?( D )
(2.00分)
A. 证人所在单位或住处
B. 现场
C. 证人本人提出的地点
D. 侦查机关指定的地点
7.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讯问( D )。
(2.00分)
A. 应当承认有罪
B. 不得进行辩解
C. 可以保持沉默
D. 应当如实回答
8.最高人民检察院( A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2.00分)
A. 领导
B. 指导
C. 监督
D. 领导和监督
9.经过补充侦查,证据仍然不足的,人民检察院( D )。
(2.00分)
A. 可以撤销案件
B. 可以作出免于起诉决定
C. 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D. 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10.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后,不能因此而暂停的诉讼程序是( C )。
(2.00分)
A. 第一审程序
B. 第二审程序
C. 侦查程序
D. 审查起诉程序
每题有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总分15.00)
1.对刑罚执行监督中的实行“三化”检察包括( ACD )。(3.00分)
A. 制度化
B. 规范化
C. 科学化
D. 经常化
2.
张某居住在A县,因涉嫌贪污被检察机关决定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张某应当遵守的义务有哪些?( BD )
(3.00分)
A. 未经A县检察机关批准不得离开A县
B. 未经A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A县
C. 未经A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D.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
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刑事司法协助的内容有( ABCD )。
(3.00分)
A. 承认和执行对方的生效判决和裁定
B. 调查取证
C. 通报诉讼结果
D. 移送证据
4.
下列由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决定是否应当回避的人员有( CD )。
(3.00分)
A. 检察委员会委员
B. 审判长
C. 本检察院的检察长
D. 同级公安机关的负责人检察长
5.
检察机关可以通过介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对其是否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介入的方式包括( ABCD )。
(3.00分)
A. 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
B. 参与讯问犯罪嫌疑人
C. 提前审阅有关的案件材料
D. 参与现场勘验、检查
解析名词(总分20.00)
1.审查批准逮捕(5.00分)
答:
简称审查批捕或审查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等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决定的一种诉讼活动。审查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权,也是人民检察院开展侦查监督的有效途径之一。
2.刑事审判活动监督(5.00分)
答:
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的法律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的手段,一是依法提出抗诉,包括按照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二是依法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3.提起公诉(5.00分)
答:
指对犯罪有诉追权的国家机关,依照侦查所搜集的证据,确认被告人犯有罪行,代表国家提请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审判的一种诉讼行为。
4.刑事立案监督权(5.00分)
答:
刑事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的案件没有依法立案,不应当立案侦查而立案的,以及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
简要回答(总分21.00)
1.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途径有哪些?(7.00分)
答:
人民检察院通过出席法庭、审查判决和裁定等途径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程序不合法或者判决、裁定错误的案件,以提起抗诉、提出量刑建议、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意见等方式予以纠正,其中提出量刑建议、提起抗诉是比较有效的监督方法。
2.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有哪些?(7.00分)
答:
第一、主体条件,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第二、罪名条件,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必须是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轻微犯罪的案件,并且是依法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处罚的犯罪。
第三、主观条件,即必须要求行为人有悔罪表现;
第四、程序条件,即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对于附条件不起诉要注意的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起诉的决定。
3.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应符合的条件有哪些?(7.00分)
答: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是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依据。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问题解析案例(总分24.00)
1.
某抢劫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定的犯罪嫌疑人为王某、陆某和吴某。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大量证据表明,王某是本案的主谋和主要实施者,陆某为积极参与者,吴某系刚满14岁的未成年人,案发当日被王某、陆某胁迫参与,当时只在路旁“望风”,事后由家长带领前往公安机关自首。王某自知罪责难逃,在检察院对本案起诉阶段,利用被解往检察机关接受讯问的机会,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机会潜逃,经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一直下落不明。
分析:面对本案的具体情况,检察院应当如何继续进行诉讼?
(12.00分)
答:
本案中三名犯罪嫌疑人系共同犯罪,但各自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其中王某和陆 某应当负主要责任,吴某则起次要作用。针对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吴可以考虑依法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所以,检察院应当: (1)鉴定王某在诉讼过程中潜逃经大力追捕尚未归案,应当作出中止侦查的决定,暂 时中止诉讼,待王某归案后再恢复诉讼。 (2)为了防止诉讼的拖延,及时查明犯罪事实,惩罚犯罪,对于陆某继续进行审查, 如果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41 条规定的条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 (3)对于吴某,如果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 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不认为是犯罪”条件,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某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以涉嫌非法行医罪对私开诊所的杨某立案侦查并依法将其拘留。拘留期限快届满时,杨某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公安局在杨某提出保证人并缴纳5000元保证金后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杨某有伪造证据行为,经检察机关批准,县公安局逮捕了杨某。随后,县公安局依法对杨某的住所进行搜查。搜查过程中,发现杨某的卧室内藏有少量违禁品,但考虑到与案件无关,侦查人员在对杨的妻子进行批评教育后让她自行销毁掉。检察机关在对此案进行审查起诉时,发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有违法行为,专门就此向县公安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
请指出本案在程序方面存在的错误,并简要说明理由。
(12.00分)
答:
(1)县公安局在对杨某取保候审的保证问题上存在错误。根据规定,取保候审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2)公安机关在搜查过程中存在错误。根据规定,在搜查过程中发现违禁品的,无论是否与案件有关,都应当扣押。本案中侦查人员让杨妻自行销毁搜出的违禁品是错误的。(3)检察机关实施侦查监督的方法存在错误。根据规定,检察机关纠正公安机关侦查违法行为使用的文书应为纠正违法通知书,而不能用检察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