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婚姻法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制度的内容
(一)协议优先原则
(二)平等原则
(三)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
(四)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二、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不足
(一)婚姻法自身的缺陷
1.分割原则达不到实质平等
2.可分割财产的有限性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1.对”财产”界定过窄,导致夫妻财产分割明显不公平
2.对于经济补偿问题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
3.关于经济补偿的条件的规定范围太窄
三、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制度的完善
(一)房屋登记以及权属问题
(二)完善我国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立法的建议
1.建议完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2.建议增设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考虑因素
3.建议从立法上完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而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作为离婚的重点也倍受关注。对此,经修订后的2001年婚姻法以及2001年12月27日和2004年4月1日施行的两个司法解释作出了一系列详尽的规定,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进行论述。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存在诸多问题。为了实现配偶双方的真正平等和子女的健康成长,研究离婚财产平等分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本文结合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研究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期进一步完善婚姻方面的法律制度。
关键词:婚姻法 离婚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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