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育儿园举办资质评估表(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要素 | 分值 | 评估说明 | 自评分 | 专家评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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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舍场地
(37分) |
★1.选址 | ①有安全、无污染、相对独立的办园场地;
②楼层在三楼以下(含三楼,不在地下建筑内); ③场地享有法人财产权或具有3年以上的使用权。 |
必达标项目 | 实地考察选址及楼层,场地相对独立、远离危险区及污染区;查看房产证或3年以上租约合同。 | |||
★2.安全、装修 | ①所在建筑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②室内装修符合国家规定,新装修的机构能出具环境检测报告。 |
必达标项目 | 实地考察,房屋不得为危房;装修时间1年以内的视为新装修机构,需要出具环境检测报告。 | ||||
3.场地配置 | ①有婴幼儿活动室、午睡室、盥洗室、多功能室等;(5分)
②有符合卫生要求的保健室(2分) ③提供餐饮的需有符合要求的厨房(3分) |
10分 | 实地考察,若同一房间多功能使用,适度扣分,但需满足婴幼儿活动、午睡、盥洗、多功能运动的需要;有卫生保健室,满足晨检、隔离以及日常保键工作的需要,提供餐饮的有正规的厨房。 | ||||
4.活动室 | ①婴幼儿活动室应采光良好,空气流通;(2分)
②人均室内活动面积不低于3m2/人;(3分) ③地面应经过软化处理,平整、防滑、无尖锐突出物;(3分) ④墙面要有安全防护。(2分) |
10分 | 实地考察,人均活动面积=(活动室总面积-桌椅橱柜等家具占地面积)/婴幼儿人数 | ||||
5.盥洗室 | ①设有流水洗手设备;(2分)
②有蹲式水冲式婴幼儿厕所(蹲坑要有安全扶手);(4分) ③有防滑设备。(1分) |
7分 | 实地考察盥洗室,若为坐式便桶(痰盂)则需一人使用后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后下一人才方可使用,需具有浸泡消毒器具。 | ||||
6.户外场地 | ①有适宜的户外活动场地和游戏场地;(5分)
②有适合0-3岁婴幼儿活动的中小型户外玩具。(5分) |
10分 | 实地考察,户外场地及玩具满足同一时间段婴幼儿活动的需要;有5种以上户外玩具(如小球、小车、圈、滑梯、钻爬垫等),符合年龄特点。 | ||||
保育设施
设备 (15分) |
7.活动设施 | ①有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与婴幼儿身高相适宜的桌、椅、床,椅子有靠背、高度应使婴幼儿可以舒适地双脚接触地面,午睡做到一人一床一被;(3分)
②有活动的毛巾架、茶杯箱,做到每人两巾一杯;(2分) ③有敞开式玩具柜、书架,有数量充足、种类多样的玩具和图书;(7分) ④有必要的活动组织和实施的设施设备。(3分) |
15分 | 实地考察,桌、椅、床、毛巾、茶杯,与婴幼儿人数、年龄特点相匹配;玩具种类应涵盖建构玩具、角色玩具、益智玩具等种类,图书量人均2本以上;活动组织和实施的设施设备应能满足活动的需要,包括音频播放器、投影设备、图片、手偶等。 | |||
★8.其他设备 | ①有防暑保暖设备
②卫生消毒设施设备 ③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④符合规范的报警监控设备。 |
必达标项目 | 实地考察。卫生消毒设备指能完成空气消毒、茶杯、玩教具及图书、常用物体表面消毒的设备,如臭氧消毒灯或紫外线灯、消毒柜、消毒液等;安全防护设备包括每层不少于一盏应急照明灯、每层不少于2个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等;进出口、楼道、走廊应都有监控,监控记录应不少于30天。 | ||||
人员配备
(43分) |
★9.总体要求 |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身体健康 ③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本职工作 |
必达标项目 | 查看工作人员身份证、健康证以及通过与员工的访谈综合评定 | |||
10.园长 | ①有专职园长(1分)
②园长具有幼儿教育(含教育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分) ③有《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证》;(2分) ④有正确的保育理念和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1分) |
6分 | 查看园长的相关证件、材料,通过园长的汇报、访谈了解其保育理念以及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 ||||
11.保育人员 | ①指导人员(教师)具有教育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10分)
②指导人员(教师)有《教师资格证》或《育婴师证》(10分) ③保育员经过保育职业培训,有培训证明。(5分) |
25分 | 查看指导人员(教师)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查看保育员的培训证明,按保育人员达标比例进行给分。 | ||||
12.其他人员 | ①配备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有培训证明;(3分)
②按规定配备保安人员,持证上岗。(2分) ③提供餐饮的应有符合要求的炊事人员。(2分) |
7分 | 查看卫生保健人员的培训证明(收托150名婴幼儿的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收托150名以下的,可配兼职卫生保健人员)、保安人员至少1名,具有保安员证,提供餐饮的厨房炊事人员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 ||||
13.保育人员与婴幼儿比 | 保育人员与婴幼儿配备标准:
0—6个月: 1:2 7—12个月:1:4 13—18个月: 1:5 19—24个月:1:6 25—36个月: 1:7 |
5分 | 实地考察,配备比例按照(指导人员+保育员人数)/婴幼儿人数计算,每班不少于1名专职指导人员(教师),尚未招生的按(指导人员+保育员人数)/计划招生数计算 | ||||
机构管理
(5分) |
14.人事管理 | 举办者应遵守国家《劳动法》,保证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 5分 | 查看《劳动合同》(民非机构可先手签,待公章批下后补盖公章) | |||
★15.服务管理 | ①开展服务时应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
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收费项目、金额、退费办法以及纠纷处理方式等相关内容。 ③依据《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南》开展活动,促进婴幼儿健康发展。 |
必达标项目 | 查看《服务协议》及其内容是否全面,若尚未招生则需提供协议范本;机构提供教材一套,通过查看教材、实地观摩活动组织与实施以及对指导人员、家长的访谈综合评定。 | ||||
★16.安全卫生管理 | ①根据本机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②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
必达标项目 | 查看资料,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一日生活作息制度、 人员岗位职责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安全管理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防疏散图等。 | ||||
备注:
3.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机构应根据评估小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可重新申请资质评估。 4.如该机构每年面对社区提供4次以上的免费亲子体验活动,可提供3分的加分。(加分项,已开展的查看活动开展的图片、文本资料;未开展、承诺开展的,查看活动计划,后期进一步跟踪核实。) |
南京市亲子园举办资质评估表(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评估要素 | 分值 | 评估说明 | 自评分 | 专家评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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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舍场地
(30分) |
★1.选址 | ①有安全、无污染、相对独立的办园场地;
②楼层在三楼以下(含三楼); ③场地享有法人财产权或具有3年以上的使用权。 |
必达标项目 | 实地考察选址及楼层,场相对独立、地远离危险区及污染区;查看房产证或3年以上租约合同。 | |||
★2.安全、装修 | ①所在建筑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②室内装修符合国家规定,新装修机构能出具环境检测报告。 |
必达标项目 | 实地考察,房屋不得为危房;装修时间1年以内的视为新装修机构,需要出具环境检测报告。 | ||||
3.区域配置 | ①有亲子活动室(区)、游戏区、阅读区等。(10分)
②功能划分合理;(5分) |
15分 | 实地考察,功能区齐全,区域设置合理,不相互干扰。 | ||||
4.亲子活动室(区) | ①婴幼儿活动室应采光良好,空气流通;(4分)
②人均活动面积不低于3m2/人;(5分) ③地面应经过软化处理,平整、防滑、无尖锐突出物;(3分) ④墙面要有安全防护。(3分) |
15分 | 实地考察,人均活动面积=(活动室总面积-桌椅橱柜等家具占地面积)/婴幼儿人数。 | ||||
保育设施
设备 (20分) |
5.活动设施 | ①有数量充足、种类多样的玩具和图书;(12分)
②有必要的活动组织与实施的设施设备。(8分) |
20分 | 实地考察,查看教材、教具、教学设备,玩具种类应涵盖建构玩具、角色玩具、益智玩具等种类,玩教具满足同一时间段婴幼儿活动的需要,图书量同一时间段人手一册。活动组织和设施的设施设备应能满足活动的需要,包括音频播放器、投影设备、图片、手偶等。 | |||
★6.其他设备 | ①有防暑保暖设备。
②卫生消毒设施设备。 ③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④符合规范的报警监控设备。 |
必达标项目 | 实地考察,卫生消毒设备指能完成空气消毒、玩教具及图书、常用物体表面消毒的设备,如臭氧消毒灯或紫外线灯、消毒液等;安全防护设备包括每层不少于一盏急照明灯、每层不少于2个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等;进出口、楼道、走廊应都有监控,监控记录应不少于30天。 | ||||
人员配备
(45分) |
★7.总体要求 |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身体健康。
③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
必达标项目 | 查看工作人员身份证、健康证以及通过与员工的访谈、员工的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综合评定。 | |||
8.园长 | ①具有幼儿教育(含教育管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2分)
②有《教师资格证》和《育婴师证》;(2分) ③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1分) |
5分 | 查看园长的相关证件、材料,通过园长的汇报、访谈了解其保育理念以及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 ||||
9.指导人员 | ①指导人员(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2分)
②有《教师资格证》或《育婴师证》。(13分) |
25分 | 查看指导人员(教师)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按指导人员达标比例进行给分。 | ||||
10.卫生保健人员 | 有符合要求的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5分) | 5分 | 查看资料,卫生保健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 | ||||
11.保育人员与婴幼儿比例 | 保育人员与婴幼儿配备标准:
0—6个月: 1:2 7—12个月:1:4 13—18个月: 1:5 19—24个月:1:6 25—36个月: 1:7 |
10分 | 实地考察,配备比例按照 指导人员/婴幼儿人数计算,尚未招生的按 指导人员/计划招生数计算。 | ||||
机构管理
(5分) |
12.人事管理 | 举办者应遵守国家《劳动法》,保证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 5分 | 查看劳动合同(民非机构可手先签,待公章批下后补盖公章)。 | |||
★13.服务管理 | ①开展服务时应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
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收费项目、金额、退费办法以及纠纷处理方式等相关内容。 ③依据《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南》开展活动,促进婴幼儿健康发展。 |
必达标项目 | 查看《服务协议》及其内容是否全面,若尚未招生则需提供协议范本;机构提供教材一套,通过查看教材、实地观摩活动组织与实施以及对指导人员、家长的访谈综合评定。 | ||||
★14.安全卫生管理 | ①根据本机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②有各项制定执行情况的记录; ③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
必达标项目 | 查看资料,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人员岗位职责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安全管理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防疏散图等。 | ||||
备注:
1.带★项目为必须达标项目,总得分达到80分以上且必须达标项目全部通过才评价为“合格”。 2.若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机构应根据评估小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可重新申请资质评估。 3.如该机构每年面对社区提供4次以上的免费亲子体验活动,可提供3分的加分。(加分项,已开展的查看活动开展的图片、文本资料;未开展、承诺开展的,查看活动计划,后期进一步跟踪核实。) |
南京市0-3岁婴幼儿看护点举办资质评估表(试行)
评估指标 | 评估要素 | 分值 | 评估说明 | 自评 | 专家
评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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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址 | ①有安全、无污染、相对独立的办园场地;
②楼层在三楼以下(含三楼); ③场地享有法人财产权或具有3年以上的使用权。 |
必达标项目 | 实地考察选址及楼层,场相对独立、地远离危险区及污染区;查看房产证或3年以上租约合同。 | |||
2.房舍 | ①婴幼儿人均室内活动面积不低于1m2/人。
②有蹲式水冲式婴幼儿厕所,具备洗手、通风、照明条件。 ③提供餐饮的需有符合要求的厨房 |
必达标项目 | 实地考察,人均活动面积=(活动室总面积-桌椅橱柜等家具占地面积)/婴幼儿人数;厕所应具备洗手、通风、照明条件,若为坐式便桶(痰盂)则需一人使用后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后下一人才方可使用,需具有浸泡消毒器具。 | |||
3.生活设施及玩具 | ①配备适合婴幼儿年龄特征和安全要求桌、椅、小床等。②有适宜的桌面玩具、图书和户外玩具。 | 必达标项目 | 实地考察,桌、椅、小床、图书、玩具与婴幼儿年龄特点相匹配。 | |||
4.其他设施设备 | ①卫生消毒设施设备
②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③符合规范的报警监控设备。 |
必达标项目 | 实地考察,卫生消毒设备指能完成空气消毒、玩教具及图书、常用物体表面消毒的设备,如臭氧消毒灯或紫外线灯、消毒液等;安全防护设备包括每层不少于一盏急照明灯、每层不少于2个2公斤ABC干粉灭火器等;进出口、楼道、走廊应都有监控,监控记录应不少于30天。 | |||
5.看护人员 | ①工作人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有良好职业道德。
②配备专职负责人1名,具有相应的知识和能力。 ③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经过岗前培训的卫生保健人员; ④配备符合要求的保安人员。 |
必达标项目 | 查看工作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以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培训记录,保安人员应至少1名,具有保安员证。 | |||
6、人数比 | 保育人员与婴幼儿人数之比为:
0—6个月: 1:2 7—12个月:1:4 13—18个月: 1:5 19—24个月:1:6 25—36个月: 1:7 招生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 |
必达标项目 | 实地考察,配备比例按照 保育人员/婴幼儿人数计算,尚未招生的按 保育人员/计划招生数计算,招生总人数不得超过20人。 | |||
7.机构管理 | ①有安全、卫生、保健管理制度;
②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相应的风险防范机制; ③举办者应遵守国家《劳动法》,保证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
必达标项目 | 查看资料,查看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及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应包括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安全管理及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防疏散图等。 | |||
8.服务管理 | ①开展服务时应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
②《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收费项目、金额、退费办法以及纠纷处理方式等相关内容。 ③依据《南京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南》开展活动,促进婴幼儿健康发展。 |
必达标项目 | 查看《服务协议》及其内容是否全面,若尚未招生则需提供协议范本。 | |||
备注:看护点所有项目皆为必达标项目,评估结果为是否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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