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收入3000元,当月奖金1000元,季度奖2400元;取得2009年年终奖12000元。
(2)接受某公司邀请担任技术期间,当月取得收入35000元,从中拿出10000元通过希望工程基金捐给希望工程。
(3)利用业余时间与其他三人共同进行一项装修活动,共取得装修费5600元,因该装吸引活动最先由王某承揽,因此按协议王某应得2000元承揽费,其余4人平分。(不考虑相关税费)
(4)将其拥有的两套住房中的一套转让,转让的房屋于2001年1月以35万元购入,现以50万元转让给他人。(不考虑相关税费)
(5)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出租,出租后仍然用于居住,月租金4500元,当月支付房屋修缮费100元。(除个人所得税外,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6)2007年购入1000份债券,每份买入价10元,购进过程中支付的税费共计150元。本月以每份12元的价格卖出其中600份,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10元。
根据以上资料和税法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2010年3月取得工资和各项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多少元。
(2)2010年3月担任技术顾问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多少元。
(3)2010年3月装修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多少元。
(4)2010年3月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多少元。
(5)2010年3月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多少元。
(6)2010年3月售出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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