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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为满足城市发展和经济建设的用水需求,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安全性,某水务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水厂。该水厂拟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近期2020年)规模为10万m3/d,二期工程(远期2030年)规模为10万m3/d,项目全部建成后,可形成20万m3/d的工程规模。本次水厂一期工程取水工程土建部分及净水厂辅助工程按20万m3/d规模设计,设备分期配套安装;净水厂主体工程按10万m3/d规模设计。
由于该项目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粉尘及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该项目必然涉及系统安全设计,为确保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公司应依法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
受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水厂一期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工作,并为此成立了项目评价小组。评价组依据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通过调查、分析、研究,按照《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的要求,编制了本安全预评价报告。
关键词:危险源;辨识;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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