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摘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立法滞后的现状威胁着人类文化的多元性以及国家、民族长久以来积聚的文化瑰宝。历史和时政分析证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具有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性。著作权保护是现行法律保护的主要手段,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权利主体也是多层次的。创作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群体有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权利主体,传承人等相关主体则依其付出的劳动的性质获得相应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同时应当针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特殊性构建相应的法律保护机制,并不断进行探索和健全。
关键词: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权利主体;著作权内容;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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