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玉苓和陈晓琪原同系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初中毕业生。1990年齐玉苓被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录取,但齐玉苓的“录取通知书”被陈晓琪领走。陈晓琪以齐玉苓的名义到济宁市商业学校报到就读。1993年毕业后,陈晓琪继续以齐玉苓的名义被分配到中国银行滕州市支行工作。1999年齐玉苓在得知陈晓琪冒用其姓名上学并就业这一情况后,以陈晓琪及有关学校和单位侵害其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8月13日实施了法释[2001]25号《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指出:“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江苏开放大学 388 领5金币 问题反馈 反馈回复 推广有佣金 法律问题是:该批复中依据宪法第46条第1款关于“受教育的权利”的规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 内容查看查看价格2 元VIP免费升级VIP立即购买申请退款 点点赞赏,手留余香 给TA打赏 0 猜你喜欢 2026年春江苏开放大学行政管理学050004实践性环节2 3周前 2026年春江苏开放大学中国政府与政治050005实践作业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形成的历史必然性。 2026-04-10 2026年春江苏开放大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060878过程性考核3:实践作业 2026-04-13 案例分析:某县民政局公务员周某,有段时间不注重学习,思想觉悟逐渐落后,被人引诱参加赌博,自此迷恋赌博,赌资也越下越大,在一次赌博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处以罚款。周某因为参与赌博,经常深夜才回家,所以白天上班无精打采,工作受到很大的影响,不时出错,常常被人投诉。结果,在2008年的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周某不服,遂向县监察局申诉,县监察局未予受理。周某又向县纪委申诉,县纪委亦未予受理。问:(1)县监察局和县纪委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2)周某能否申诉?为什么? (3)如果可以申诉,周某应该向哪些机关申诉?为什么? 2023-10-09 D公司12月份下列销售业务: 2025-12-05 第三部分 课程实训(现场参观后选做2题完成(10分+10分) 2026-04-23 评论0 请先 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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