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岁幼儿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论文考试实施细则
一、考核方案
一、考核方案
《3-6 岁幼儿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考核分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试两部分,形成性 考核占总成绩的 50%,终结性考试占总成绩的 50%。具体考核方案如下:
(一)形成性考核实施方案(占总成绩的 50%,按百分制计算)
1.学习表现占 10%;
2.上课出勤得分占 10%;
3.小组活动占 40%;
4.观看在线资源占 40%。
(二)终结性考试(占总成绩的 50%,按百分制计算)
实行论文考试,按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 50%。
二、论文考试要求
二、论文考试要求
1.运用所学的《3-6 岁幼儿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基本理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
写一篇小论文。注意:一定要紧密联系当前 3-6 岁幼儿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的现实情况,
结合案例进行分析,用自己的语言写作,真正做到有感而发。不能以单纯的理论阐述代替, 更不能脱离幼儿园的实际空发议论。
2.文章要求观点正确、主题突出,结构合理、条理清楚、文字通顺。
3.字数在 3000 字以上。
4.题目自拟。
5.论文考必须由学生自己独立完成。若发现抄袭或雷同现象,一经查实,以零分计。
6.A4 纸单面打印并统一打印格式。学生提交考卷的时间结点为6 月 20 日之前交到所 在学院、分校。
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题目:字体:宋体加粗;字号:小三号。居中排列,上下各空一行。
正文:
(1)文字统一用5 号宋体,每段起首空两格,回行顶格,多倍行距,设置值为 1.25;
(2)正文文中标题:一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 ”,用小 4 号宋体加粗,独占行,末尾 不加标点;二级标题:标题序号为“(一)”,用 5 号宋体加粗,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三级标题:标题序号为“1. ”,用 5 号宋体,独占行,末尾不加标点。
注意:每级标题的下一级标题应各自连续编号。
三、评分标准
三、《3-6 岁幼儿艺术教育与活动指导》论文考评分标准
学院、分校面授辅导老师根据评分标准阅卷,不符合要求者均不给分,并将成绩登在 “考试考场表 ”上。各学院、分校于 6 月 27 日前将成绩交总校考试管理科,论文留存备查。
为确保对学生成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应把好成绩关,杜绝人情分、面子分。 论文考成绩以百分制记,教师对学生的评价以实事求是为第一原则,学生成绩应呈正态分 布。上海开放大学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本次论文考的阅卷进行全系统抽查,并有权调整学生 的考试成绩。各分校教师阅卷请参照以下标准评阅:
1.优(90 分以上)
(1)能正确理解学前艺术教育与活动的相关理论,所选论题有意义。
(2)能密切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正确,具有一定的深度。
(3)文章中心突出,层次分明,逻辑清楚,结构严谨,文字通顺。
2.良(80—89 分)
(1)能正确理解学前艺术教育与活动的相关理论,所选论题有意义。
(2)能较好地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分析问题正确,具有一定的深度。
(3)文章中心明确,层次比较分明,文字通顺。
3.中 (70—79 分)
(1)能正确理解学前艺术教育与活动的相关理论,所选论题比较有意义。
(2)能做到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尚可。
(3)观点基本正确,层次比较分明,文字基本通顺。
4.及格(60-69 分)
(1)能正确理解学前艺术教育与活动的相关理论,观点没有原则性的错误。
(2)能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尚可。
(3)有一定的论据,文章层次尚可,文字也比较通顺。
5.不及格(59 以下包含 59 分)
凡是有以下条款任何一项,都定为不及格。
(1)观点存在明显错误或偏离题意。
(2)没有联系自身工作实际,抄袭教材相关内容。
(3)基本内容属于抄袭他人成果,或与他人试卷相雷同。
(4)语句基本不通乃至不知所云。
四、相关材料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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