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代号:1018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国际公法试题
2012年1月
注意事项
一、 将你的学号、姓名及分校(工作站)名称填写在答题纸的规定栏内。考试 结束后,把试卷和答题纸放在桌上。试卷和答题纸均不得带出考场。监考人收完 考卷和答题纸后才可离开考场。
二、 仔细读懂题目的说明,并按题目要求答题。答案一定要写在答题纸的指 定位置上,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三、 用蓝、黑圆珠笔或钢笔(含签字笔)答题,使用铅笔答题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的答案序号填在答 题纸上)
1.18世纪末首次将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称为国际法的学者是( )。
A.格老秀斯 B.边沁
C.奥本海 D.卢梭
2.国家作为国际不当行为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本身的行为,也包括可归因于国家的行
为,下列行为中,不应视为国家行为的是( )。
A.国家机关的行为
B.军队的行为
C.叛乱运动的机关的行为
D.成为一国新政府或导致组成一个新国家的叛乱活动的行为
3.最早把大陆架作为法律概念提出的是( )o
4.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各国所享受的权
利的是(
A.领事
C.参赞
10.按1988年《补充蒙特利尔条约议定书》规定,以下行为属于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罪()。
A.故意传送虚假情报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
B.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釆取暴力行为足以危及该航空器的航行安全
C.破坏或严重损坏用于国际民用航空的机场的设备或停在该机场上未在使用中的航
空器,或中断机场服务
D.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使其不能飞行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1.下列行为中,能够作为国际习惯形成的证据资料的有(
D.引渡对象的移交
16.下列关于惩治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有(
D.《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20.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
B.联合国
D.个人
三、 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21.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 的性质,它构成 的基础。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成立后,一贯积极遵守和倡导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并在联合国 宗旨和原则的基础上提出和倡导处理国家关系应遵循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 、 、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及和平共处。
23.当代国际人权法确认的人权的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两大类: 和 O
24.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使馆馆长分为三个等级;大使或教廷大使级馆长 以及 。
25.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分为 和 两种。
四、 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26.登临权
27.政府承认
28.引渡
29.斡旋
30.发射国
五、 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31.简述南极的法律地位。
32.简述条约的缔结程序。
33.战争法规定了哪些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六、 论述题(16分)
34.试述联合国的宗旨。
试卷代号:1018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国际公法试题答题纸
得分 评卷人
2012年1月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总分
分数
一、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 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
2. 3. 4. 5.
7. 8. 9. 10.
21.
22.
23.
24.
25.
四、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26.
27.
28.
29.
30.
五、简答题(毎题8分,共24分)
31.
32.
33.
34.
六、论述题(16分)
试卷代号:1018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国际公法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12年1月
一、 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
内)
1. B 2. C 3. C 4. C 5. C
6. B 7. B 8. D 9. B 10. C
二、 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1. ABC 12. ABC 13. ABC 14. ABCD 15. ABC
16. BD 17. ABD 18. AC 19. BC 20. AB
三、 填空题(每题2分,共10分)
21.强行法 国际法规范
22.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互不侵犯
23.个人权利 人民自决权
24.使节、公使或教廷公使级馆长 代办级馆长
25.诉讼管辖权 咨询管辖权
四、 名词解释(毎题4分,共20分)
26.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对于有合理依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完全外交豁免权的除 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没有国籍或虽然悬挂外国旗帜或拒不展 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和检査的 权利。
27.政府承认是指一国通过某种方式表示认可另一国产生的新政府有代表其国家的地位 或资格。政府的承认发生在一个国家的内部出现社会革命或叛乱,导致该国发生非宪法程序 的政权更迭,建立了新政府。这个新政府全然改变旧政府的对内统治秩序,甚至改变了国家的 社会制度、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改变了旧政府对外关系的方针、政策和国际关系。因而发生 既存国家承认这个新政府的问题。
28.引渡是指一国应外国请求,将位于本国境内而被请求国追诉或判刑的人移交请求国 审判或执行刑罚的行为,现代引渡制度是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有关 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
29.斡旋是指由第三方为争端当事国提供有利于他们接触和谈判的便利条件,提出自己 的建议或转达各方的意见,从而促使当事国开始谈判或者重开始业已停止的谈判。
30.发射国是指发射或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和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 家。国家不仅要对其本身发射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承担责任,而且对其控制下的非政府实体, 如私人企业、团体发射的空间物体造成的损害也要承担责任。
五、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31.简述南极的法律地位。
《南极条约》对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作了规定,主要内容有:
(1) 和平利用南极。为了全人类利益,各国在南极地区禁止采取一切具有军事性质的措 施。(2分)
(2) 南极科学考察自由和国际合作。任何国家都有在南极进行科学考察的自由并为此目 的开展国际合作。(2分)
(3) 冻结各国对南极的领土和权利要求。(2分)
(4) 维持南极地区的公海制度。条约的规定不应损害或影响任何国家在南极地区根据国 际法享有的对公海的权利或行使这些权利。(2分)
32.简述条约的缔结程序。
答题要点:
(1) 约文的议定。条约约文的议定通常是通过缔约方派代表进行谈判。对国家来说,它可 以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外交部长进行议定约文的谈判,但通常都是由国家的主管当局委派 全权代表参加谈判。(2分)
(2) 约文的认证。缔约各方代表议定条约约文之后就进入第二个程序,即认证约文的阶 段。谈判国可以在条约中规定认证的程序,或由参加起草约文的国家约定程序。若没有规定 或约定程序,可釆用以下方式:签署、待核准的签署和草签。(2分)
(3) 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条约约文经过认证后,进入一个国家最终接受条约拘束的阶 段。只有国家作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它才是条约的缔约国并能成为当事国,从而受条 约拘束。国家表示接受条约拘束的方式有多种,包括签署、交换构成条约之文书、批准、接受、 赞同或加入,或任何其他表示同意之方式。(2分)
(4) 交换或交存批准书。国家以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的方式表示接受条约拘束,须履行 交换或交存其批准书、接受书、赞同书或加入书的程序。因为这样的文书是缔约国最终表示接 受条约拘束的证明。(2分)
33.战争法规定了哪些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答题要点:
现行国际条约规定的禁止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有:
(1) 禁止使用极度残酷的和过分伤害的武器;(2分)
(2) 禁止使用不分皂白的作战手段和方法;(2分)
(3) 禁止使用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方法;(2分)
(4) 禁止使用背信弃义的作战手段和方法。(2分)
六、论述题(16分)
34.《联合国宪章》在序言和第1条中规定了联合国的宗旨,主要包括4项:(2分)
(1) 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这是联合国的首要目的。《联合国宪章》规定“釆取有效集体办 法,以防止且消除对于和平之威胁,制止侵略行为或其他和平之破坏”;“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 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4分)
(2) 发展各国间的友好关系。《联合国宪章》规定“发展国际间以尊重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 原则为根据之友好关系,并釆取其他适当办法,以增强普遍和平”。(4分)
(3) 促成国际合作。《联合国宪章》规定”促成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属于经济、社会文化 以及人类福利性质之国际问题,且不分种族、性别、语言或宗教,增进并激励对于全体人类之人 权及基本自由之尊重(4分)
(4) 构成一协调各国行动的中心,以达成上述共同目的。(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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