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2分) 选择题 1.09k 0 领5金币 问题反馈 反馈回复 推广有佣金 错误 正确 此内容查看价格0.5元立即购买 需要查看答案的底下付费查看 内容查看查看价格0.5 元立即购买申请退款 点点赞赏,手留余香 给TA打赏 AI创作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