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数罪并罚中,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对数个附加刑采用:
2. 甲、乙为劫取财物将在河边散步的丙杀死,当场取得丙随身携带的现金2000余元。甲,乙随后从丙携带的名片上得知丙是某公司总经理,两人经谋划后,按名片上的电话给丙的妻子丁打电话,声称丙已被绑架,丁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处,否则杀害丙。丁立即报警,甲、乙被抓获。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以故意杀人罪,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并罚
3. 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见有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察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甲的行为属于:
4. 甲某因被害人乙某曾与其妻子吵架,而带领二人到乙某家中,质问乙几句之后,便当胸一刀刺破心脏,然后又将乙某拖出房屋外,乙某倒地。甲某等人见状未予理会,径自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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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7. 甲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
8. 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被弃了杀害行为。甲的行为属于:
9. 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甲取得患有绝症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将其杀死,甲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生活贫困的妇女乙后,经乙同意将其卖给一个富裕人家为妻,甲仍然构成拐卖妇女罪。
甲征得不满14周岁的幼女乙同意而与之发生性行为,甲仍然构成强奸罪。
甲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后,按照乙的意愿没有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对甲仍然应当追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刑事责任。
10. 使罪犯在有关人士帮助,监督,辅导下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自由生活,减少该罪犯再次犯罪的机率。下列选项中较能体现这一观念的制度是:
11. 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
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
12.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13.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甲故意伤害乙并致其重伤,乙被送到医院救治。当晚,医院发生火灾,乙被烧死。甲的伤害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暴力,造成乙重伤休克。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隐匿罪迹,将乙扔入湖中,导致乙溺水而亡。甲的杀人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争执,向乙的胸部猛推一把,导致乙心脏病发作,救治无效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则应视甲主观上有无罪过而定。
甲与乙都对丙有仇,甲见乙向丙的食物中投放了5毫克毒物,且知道5毫克毒物不能致丙死亡,遂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添加了5毫克毒物,丙吃下食物后死亡。甲投放的5毫克毒物本身不足以致丙死亡,故甲的投毒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14. 下列有关单位犯罪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经企业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并实施的盗窃电力的行为,可以成立单位犯罪,但不对单位判处罚金,只处罚作出该决定的单位领导和直接实施盗窃行为的责任人员
15. 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
1. 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没有预见危害结果上的区别是,前者是根本不可能预见,后者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2. 对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外交代表、企事业单位领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不分法定刑的轻重一律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3.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4. 甲请乙为其到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两人相约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1万元现金。甲成立抢劫罪,乙成立盗窃罪。
5. 哑巴甲一日酒后入室盗窃价值2000元的财物,甲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6. 王某为了杀害张某,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李某,并骗李某说枪里没有子弹,让李某向张某开枪,李某开枪将张某打死。王某和李某构成共同犯罪。
7. 刑事责任由法院确定后,通过法定机关强制犯罪人承担,犯罪人必须承担,当事人之间不得和解。
8. 甲对乙实施抢劫,乙乘其不备逃跑,甲在其后紧追,乙在横穿公路过程中被正常行驶的汽车撞死。乙的死亡结果对甲的影响是: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成立偶然的因果关系,导致在对甲的抢劫罪量刑时,考虑这一结果。
9.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10. 甲(15周岁)与乙(16周岁)在一住宅楼前闲坐,见女学生刘某、张某在马路上行走,甲说:“我一瞧这俩女生就来气。”乙听后便激起流氓心理,用手中弹弓向刘某、张某二人射石子,结果,打中刘某的左眼,致刘某左眼失明。甲、乙二人系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