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公司承包了一项住宅工程,共300多户,合同规定变更增减量不超过工程总量的25%。投标时,业主和承包商都清楚这只是第一期工程,按规划该区域内还有第二期、第三期工程。该公司希望在获得第一期工程后,创造了有利条件(节省临建和设备费用)而再获后续工程,因而报价较低。实施中进度和质量均较好。第一期合同工期两年,进展到18个月时,业主要求将第二期工程中的一部分住宅作为本期变更增加的工程量交给该公司做。只要增加量不超过原合同的25%,该公司似乎无法拒绝。考虑到原报价偏低,且是两年前编制的,两年来材料和劳务涨价幅度较大,当然不愿意将新增工程当作变更命令处理。因合同中没有对工程变更命令的时间作任何限制。请问承包商应如何面对此合同变更和索赔? 江苏开放大学 282 领5金币 问题反馈 反馈回复 推广有佣金 内容查看查看价格2 元VIP免费升级VIP立即购买申请退款 点点赞赏,手留余香 给TA打赏 0 猜你喜欢 2026年春江苏开放大学行政管理学050004实践性环节2 3周前 某企业生产甲、乙两种产品,有关资料如下: 2024-11-15 某企业2024年和2023年的主要经济指标见下表,要求:用平均指数法计算并评价该企业2024年与上年综合比较的经济效果状况。 2026-04-28 2024年秋江苏开放大学营销与策划050270计分作业3:【课程实训八】撰写产品营销策划书 2024-11-17 某地区2021—2025年人均消费支出和收入资料如下: 2025-12-22 D公司12月份下列销售业务: 2025-12-05 评论0 请先 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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