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作业期末复习题库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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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期末复习题单选题答案
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未有法定的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这是行政法的(D)。

A、行政法治原则

B、行政公正原则

C、行政效率原则

D、信赖保护原则

2、人民法院审查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以(A)。

A、合法性审查为原则

B、合理性审查为原则

C、全面审查为原则

D、抽象审查为原则

3、我国行政诉讼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A)

A、合法性

B、合理性

C、合法性与合理性

D、适当性

4、有关行政赔偿诉讼的性质,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C)

A、民事诉讼

B、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C、一种独立的特殊诉讼形式

D、一种新的民事诉讼

5、下列哪一项是对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之间关系的错误表述?(D)

A、移送关系,即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发现本案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B、先后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涉及犯罪事实与本案事实具有法律上的关联性,应当裁定中止行政诉讼,将有关案件材料移交公安司法机关

C、排斥关系,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可能发生冲突的,原则上不同时进行,当事人也不得同时提起

D、补充关系,行政诉讼是刑事诉讼的补充

6、行政赔偿诉讼与行政诉讼的最在区别是什么?(D)

A、复议前置

B、反诉

C、合议制

D、调解

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D)

A、行政处罚权

B、行政复议权

C、行政仲裁权

D、行政审判权

8、下列有关行政法的说法错误的是(D)

A、行政法具有极广泛的内容

B、行政法在形式上没有完整、统一的法典

C、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总是交织在一起,往往共存于一部法律文之中

D、与其他法律规范一样,行政法规范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9、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李某死亡,在此情形下,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

A、李某的妻子杨某

B、李某的朋友刘某

C、李某所在单位指定的张某

D、李某所在街道指定的孙某

10、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评价行政活动合法性准则的有(A)

A、行政法规

B、行政机关的惯例

C、学者的理论学说

D、法院的判决

11.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A)。

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

B、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C、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

D、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12.某市区公安分局下设的一个派出所,对公民甲的违法行为予以50元罚款,并对其予以警告。甲不服,欲提起行政复议,享有行政复议权的机关是(B)。

A、某市区政府

B、某市区公安分局

C、某市市政府

D、某市市公安局

1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A、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司法机关产生

B、我国的行政机关由上级机关产生

C、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

D、我国的行政机关由民主选举产生

1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A)为行政诉讼被告。

A、该行政机关

B、该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

C、该派出机构

D、该派出机构和该行政机关

15.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特征表述不正确的是(B)。

A、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承担

B、对行政诉讼中涉及的所有问题都不得适用调解

C、行政诉讼中适用不得调解原则是行政诉讼在程序上区别于民事诉讼的一个显著标志

D、行政诉讼的法定撤诉方式有自愿申请撤诉和视为申请撤诉两种

16.国家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B)。

A、免职

B、辞职

C,辞退

D、降职

17.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将行政机关分为(B)。

A、上级行政机关和下级行政机关

B、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C、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D、部级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18.行政机关根据其决策和负责体制,分为首长制行政机关和(A)。

A、合议制行政机关

B、分权制行政机关

C、内阁制行政机关

D、委员制行政机关

19.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主体是(A)。

A、人民法院

B、审判委员会

C、行政审判庭

D、合议庭

20、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D)。

A、行政处罚权

B、行政复议权

C、行政仲裁权

D、行政审判权

21、关于行政处罚设定权限,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

A、国务院可以设定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

B、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C、北京市人大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D、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可以在其制定的《西城区市容卫生管理规定》中对随地吐的行为处以30元罚款

22、吊销许可证属于下列何种处罚(B)。

A、科以义务

B、剥夺行为权

C、限制行为权

D、影响声誉

23、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法源是(A)。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自治条例

24、张某对A省B市国税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复议机关是(D)。

A、B市人民政府

B、B市国税局

C、A省人民政府

D、A省国税局

25、《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属于(C)。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地方性法规

26、通报批评、警告等属于行政处罚中的(A)。

A、申诫牲处罚

B、财产性处罚

C、行为性处罚

D、人身自由性处罚

27、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适用是指(D)。

A、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B、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C、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

D、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8、行政机关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应赔偿相对人停产停业期间的(D)。

A、利润损失

B、精神损失

C、市场机会损失

D、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

29、下列选项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情形是(A)。

A、证人孔某因患严重疾病可能死亡

B、证人刘某因身体残疾而行动不便

C、证人孙某因离婚而情绪低落

D、证人张某不准备出庭质证

30.下列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是(C)

A、拘役

B、驱逐出境

C、遣送出境

D、行政拘留

31.一企业没有履行除雪的行政法义务,某政府管理部门雇人替其除雪并责令该企业支付必要的除雪费用。这种行为属于(D)

A、行政征收

B、行政处罚

C、执行罚

D、代执行

32.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A)

A、少于两人

B、多于两人

C、少于三人

D、多于三人

33.行政主体对到期不履行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加收滞纳金的行为属于(A)

A、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

B、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

C、代执行

D、行政调查

34.行政复议最主要的审理方式是(D)

A、开庭审理

B、听证审理

C、调查审理

D、书面审理

35、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时,要说明作出该决定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的制度叫作(B)

A、公开信息

B、说明理由

C、表明身份

D、告知

36、正当程序是当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它不包括以下原则:(B)

A、行政公开原则

B、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C、回避原则

D、公众参与原则

37、温某在一家医院偷了一位老人携带的400元钱,当他准备离开医院时,听见被偷老人在医院大门口大哭,向周围的人诉说自己用来给孙子看病的钱被人偷了,温某动了恻隐之心,将偷来的钱还给了老人。对温某的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A)。

A、不予处罚

B、从轻处罚

C、减轻处罚

D、给予处罚

38、某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相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C)

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监督检查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

39、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C)

A、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应缴纳一定的受理费

B、下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及时将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批准

C、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依照民事诉讼关于期间的规定

D、当事人对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不能再行提起行政复议

40、某公司为建筑一栋商品房,向某市规划局、建设局和环境保护局等部门申请有关证照。请问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

A、某公司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B、某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相关部门不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即构成违法

C、相关部门需要对某公司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1名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D、某公司的申请符合条件,相关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部证照

二、江苏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期末复习题多选题答案
1、我国行政救济的途径主要有(BD)。

A、法律救济

B、行政机关救济

C、民间救济

D、司法机关救济

2、下列属于我国行政征收种类的有(BCD)

A、行政罚款

B、税款

C、排污费

D、教育附加费

E、滞纳金

3、合理行政原则包含的涵义很广泛,下列表述哪些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在涵义?(ABCD)

A、行政行为必须具有合理的动机

B、行政行为必须考虑相关的因素

C、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精神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公正法则

D、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公平原则

4、正当程序原则包含了下列哪些内容?(ACD)

A、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B、行政公开原则

C、公众参与原则

D、回避原则

5、下列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行为有(BC)

A、学校对严重违纪的学生开除学籍

B、交警对醉酒驾车司机强制拘留

C、电网公司下达配电指标

D、卫生防疫站对某水源查封检疫

E、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伤情鉴定意见

6、户籍所在地为A地、实际居住地为B地的张某在C地制作非法出版物,并经D地运输至E地贩卖。本案中有行政处罚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在(CDE)。

A、A地

B、B地

C、C地

D、D地

E、E地

7、行政诉讼撤销判决适用于(ABCDE)。

A、主要证据不足

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

D、超越职权

E、滥用职权

8、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BDE)。

A、口头送达

B、直接送达

C、公告送达

D、留置送达

E、邮寄送达

9、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ACE)。

A、较小数额罚款或警告处罚

B、经过听证

C、违法事实确凿

D、当事人没有异议

E、有法定依据

10、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遵守程序是行政行为合法的要求之一。下列哪

些做法违背了这一要求?(AD)。

A、某环保局对当事人的处罚听证,由本案的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

B、某县政府自行决定征收基本农田35公顷

C、某公安局拟给予甲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告知其可以申请听证

D、乙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清楚,某公安派出所当场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11.对人身的强制执行方式有(ABC)

A、强制拘留

B、强制传唤

C、遣送出境

D、强制履行

12.行政公正原则的基本要求有(ABCDE)

A、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

B、依法办事,不偏私

C、不单方接触

D、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

E、平等对待相对人,不歧视

13.下列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表述正确的有(CDE)

A、行政强制执行针对的是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而实施的制裁

B、在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C、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实现相对人义务的履行

D、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依法作出

E、行政强制执行原则上不得执行和解

14.关于强制性行政程序表述正确的有(DE)

A、强制性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履行的程序

B、强制性行政程序是规范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

C、强制性行政程序是法定的程序

D、告知是作出行政处罚时的强制性行政程序

E、违反强制性行政程序的行为是违法的

15.在我国,间接行政强制的种类有(CDE)

A、警告

B、罚金

C、执行罚

D、代执行

E、抵缴

16、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包括(ABCD)。

A、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

B、以偷拍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C、以利诱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

D、当事人有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

E、被当事人进行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证据材料

17、吴某违章驾驶,被交警拦下,罚款200元,下列选项中,交警的做法正确是(ABC)。

A、在作出罚款决定前,告知吴某违法的事实、罚款的理由和依据

B、在作出罚款决定前,告知吴某依法享有的权利

C、在作出罚款决定时,充分听取吴某的陈述申辩

D、因吴某的申辩而将罚款200元改为罚款300元

18、2002年底,王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税款12万元。2008年初,王某发现多缴税款2万元。同年7月5日,王某向县国税局提出退税书面申请。7月13日,县国税局向王某送达不予退税决定。王某在复议机关维持县国税局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BD)。

A、复议机关是县国税局的上一级国税局

B、复议机关应自收到王某复议申请书之日起二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C、被告为县国税局

D、是否适用《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

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的规定,是本案审理的焦点之一

19、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出补充规定的,应对行政法规进行解释。关于行政法规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D)

A、解释权属于国务院

B、解释行政法规的程序,适用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C、解释可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D、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三、江苏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期末复习题名词解释答案
1、行政相对人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2、羁束性行政行为

羁束性行政行为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3、行政法

行政法是规定国家行政主体的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法制监督,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包括三大部分:(一)行政组织法;(二)行政行为法;(三)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行政责任法。

4、一事不再罚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我国《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按此规定,一事不再罚可界定为,行政主体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同类(罚款)的行政处罚。

5、人权保障原则

人权保障原则亦称基本人权原则、尊重人权原则或保障公民权利原则,是指通过法律机制来保障公民作为人应有的生命、自由、平等、获得工作、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权利。

四、江苏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期末复习题简答题答案
1、简述行政处罚的种类。

答:(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

答: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3、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4、简述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

答: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按照《山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第二条的规定,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为较大数额的罚款,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举行听证的数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简述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

答: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法最主要的主体。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适应需要原则;2.精简原则;3.高效率原则;4.依法设置的原则。

6、公务员社会兼职有什么限制规定?

答:第一,经有关机关批准;第二,不得从事营利活动;第三,不得在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法》第四十二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第五十三条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7、公务员职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分

答:公务员职务行为的特征是:一是职权性。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实施的行为履行职务行为。超越职权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二是时空性。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时间、地域范围内实施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职务行为。比如某市的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纠正另一城市公务员管理中的错误。三是身份性。即在通常情况下,凡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名义实施的行为都是履行职务的行为。如公务员人员着装、佩戴标志、出示证件、宣布代表机关实施的行为一般都以职务行为论。四是目的标准。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共利益而为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是职务行为。

8、简述行政强制的含义。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予以强行强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9、执行罚的特点有哪些?

答:1)一般只适用于不作为义务和不可为他人代履行的作为义务;2)执行罚的数额从义务主体应履行义务之日起,按日数计算,并可反复适用;3)执行罚的数额必须由法律、法规明文作出规定,执行机关只能依法实施,无裁量余地。

10、扣押和查封有何区别?

答:扣押是行政机关强制扣押当事人财产,限制其占有和处分的措施;查封是对财产所有人的动产或不动产就地封存、贴上封条,不允许任何机关和个人使用和处分,以防止转移隐匿或毁损丢失,以待进一步查处的措施。其区别是:查封一般是对不可移动的财物就地封存;而扣押是将可移动的财产转移他处置于行政机关的控制下。扣押,可由执行机关保存也可委托有关单位和个人保存。

11、什么是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包含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三个子原则。适当性原则,又称为妥当性原则,它是指公权力行为的手段必须具有适当性,能够促进所追求的目的的实现;必要性原则,又称为最小损害原则,它要求公权力行为者所运用的手段是必要的,手段造成的损害应当最小;均衡性原则,又称为狭义比例原则,它要求公权力行为的手段所增进的公共利益与其所造成的损害成比例。

13、简述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种类。

答:行政诉讼判决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定,以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作出的权威性处理。行政诉讼一审判决

包括:1)维持判决。2)撤销判决。3)履行判决。4)变更判决。5)确认判决。6)驳回判决。

14、《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请谈谈这一条的意思。

答:这一条可以这样理解:一是,在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二年内,对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规定的二年超过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二是,如果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行为发生的二年内已被行政机关发现,但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查处或者违法行为人逃避处罚,在二年后行政机关将其查处,仍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即,违法行为已经在二年内被发现未给予行政处罚,不存在不能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三是,追诉时效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而非从知道行为违法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

五、江苏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考、期末复习题案例分析题答案
1、妻子擅改女儿姓,前夫状告卫生局。2008年11月10日,原告黄某与第三人任某登记结婚,2009年9月11日二人生育一女。后双方因感情不和,任某起诉要求离婚,2010年5月19日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婚生女由任某抚养。2010年6月9日,任某向怀柔区某医院申请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同日怀柔某医院向任某签发了《出生医学证明》,该证上记载婚生女随任某姓。

黄某认为,任某套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向卫生局申报了女儿的身份信息,而且自己和任某曾就女儿的姓名作出协议,女儿跟随父亲某姓黄。请问黄某除了起诉任某之外,能够起诉卫生局,这种诉讼属于什么诉讼,诉讼的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本案虽是一个民事诉讼,也可以作为行政诉讼来处理。黄某除了控告任某之外,也可以起诉卫生局。黄某的理由应该是,卫生局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应该需要父母同时到场,任某套用黄某的个人身份信息,欺骗卫生局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所以黄某可以要求法院判决撤销卫生局发放的《出生医学证明》。(需进一步详细分析)

2、某高校学生李某,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发现,学校因此对他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但实际上李某一直没有离校,仍与其他同学一样在学校学习,学校也同样收取李某的学费及其他同学须交的费用,而且每年给李某注册。但到毕业时,学校以李某已被学校开除为由,拒绝发给李某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李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参考答案:李某起诉应以某高校为被告,诉其拒发证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高校是我国法律、法规授权颁发学位证书的特定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行政诉讼适格被告。(需进一步详细分析)

3、秦某经合法程序被小官庄村民选举为村主任。2001年镇党委、政府以未完成“三提五统”、农业结构调整不力为由,暂停了他的村委会主任职务,并指定了村委会负责人,通过高音喇叭向小官庄村村民宣布。秦某被停职后多次去找镇领导申辩,又去区人民法院状告镇党委,但区法院未作答复。秦某再次找到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指定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

请问:

(1)本案的行政主体是谁?

(2)本案停职决定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参考答案

(1)本案的行政主体是镇政府。镇党委不是行政主体,根据“谁主体、谁被告”的规则,其不能成为本案被告。

(2)本案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本案虽表现为人事任免,但并非行政机关的“内部行为”。因为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或内设机构,村委会与镇政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镇政府依法无权任免村委会主任,村委会的领导成员只能由村民选举决定。(需进一步详细分析)

4、某公安局以刘某引诱他人吸食毒品为由对其处以15日拘留,并处3000元罚款的处罚。公安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传唤刘某询问查证,询问查证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对刘某的处罚也没有适用听证程序,刘某对此不服,9个月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问公安局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该案应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1)公安机关查证时间超过24小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公安机关未告知刘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据此可知,刘某对3000元罚款的处罚是可以要求听证的。

(3)刘某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应该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2008年5月3日,市工商所工作人员在巡查某市轻纺市场时,发现商户徐建峰无照经营,要求其立即去工商所申办执照。原告认为自己只负责包装袜子,按双取酬,无须办理营业执照,双方发生言词争吵。工商所工作人员要将房内6箱袜子搬至工商所,双方为争夺袜子发生争执,徐建峰拿起菜刀准备袭击工商所工作人员,被他人夺下。工商所工作人员将徐建峰扭送到市场管理办公室,由经济民警用手铐将其铐在窗铁栅上,滞留时间2小时左右后予以释放。徐建峰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被告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请问

(1)本案的被告是谁?

(2)本案的审理对象是什么?

(3)本案被告扣留原告加工的袜子,查封原告的范围是否合法?

(4)被告限制原告人身自由是否合法?

参考答案:

(1)本案被告是某市场工商所所属工商行政管理局

(2)本案审理的对象是被告扣押财产、查封房屋、限制人身自由是否合法

(3)被告扣留原告的袜子,查封房屋是合法的,因为原告无照经营,在还转发中扣留加工的袜子,并未超越权限。

(4)本案被告限制人性尊严的行为,是侵权行为。法院应该确认被告限制原告人身自由违法,并应该赔偿原告医药费,赔偿原告人身自由受限制的精神损失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工商局所属的经济民警无权办理刑事、治安案件,不得滥用械具,所以案中被告的行为超越了行政职权。

6、张某是个体户,开办了“好又来”饭馆。2009年7月,县卫生防疫站在检查该饭馆时,发现该饭馆卫生严重不合格,对该饭馆给予停业整顿一周,罚款10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撤消卫生防疫站的处罚决定。县人民法院经过法庭调查,认定县卫生防疫站在检查、处罚时没有现场记录,没有在场证人签字,法庭在向当场的服务员、师傅调查时,双方都否认卫生防疫站所认定的事实。人民法院因此作出判决,卫生防疫站的处罚在程序上违法,处罚缺乏必要证据,因此撤消了卫生防疫站的处罚决定。

问:

(1)卫生防疫站是否能作为本案的被告?如果不能,谁是被告?

(2)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的标准是什么?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

参考答案:

(1)卫生防疫站能作为本案的被告。这是因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的规定,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所谓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是指依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织。被授权组织在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法律、法规所授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时,享有与行政机关相同的行政主体地位。但是,被授权组织在执行其本身的职能(非行政职能)时,不享有行政权,不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在我国现阶段,卫生防疫站是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一,所以可以作为本案的被告。

(2)司法审查是指人民法院通过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予以审查并作出判决,以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免受国家行政机关侵害并维护其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对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及其所依据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其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判断。由于在本案中,卫生防疫站的处罚在程序上违法,处罚缺乏必要证据,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被诉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在程序上是违法的,可以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7、马某开了一家饺子店,王某声称自己吃了从马某处够买的饺子后,事物中毒得了急性肠胃炎,要求马某赔偿损失未果,遂向某区卫生部门举报,办案人员叶某接到举报后,独自一人来到马某饺子店,对马某开出了由某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发的罚款100元的收款收据。马某辩解说:”本店销售的是百年老字号水饺,你凭什么罚款?”叶某说:”你卖的饺子造成其他人中毒,你还敢抵赖?”于是立即将罚款增加到200元.马某拒绝罚款,叶某威胁到:”等着瞧,不想开店了?”马某怕事,只好缴纳罚款200元。叶某将罚款往口袋一装就走人了。

“请问:本案中叶某对马某施行了行政处罚存在哪些违法情形?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违法之处如下:

(1)叶某不能一人前去马某饺子馆进行案件调查。《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至少须有2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叶某对马某开出了由某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发的罚款100元的收款收据在程序上严重违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3)叶某将罚款增加到200元,违反《行政处罚法》中公正公平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4)马某拒绝罚款,叶某威胁,并将罚款往口袋一装违反法律。《行政处罚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做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8、万某于某日参与流氓斗殴时将二人打成重伤,县公安局以刑事案件立条侦查,万某为躲避追捕逃往外地。后公安局侦查人员了解到万某从外地潜回其表兄刘某家中,便至刘某处追查,却未发现。于是侦查人员在未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将刘某的东风卡车扣押,并告诉刘某必须将万某找到并送交公安局机关后才能还车,刘某多次与公安局交涉要求返还被扣车辆,均遭拒绝。后万某在潜回家取日用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拘留。请问:

(1)公安机关扣押刘某车辆的行为是否是刑事侦查行为?因此引发的争议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果公安机关在手续完备,又有刑事诉讼法依据的情况下扣押刘某车辆是否具有可诉性?

(2)万某如果不服公安机关的拘留行为,能否提起行政诉讼?理由何在?

参考答案:

(1)公安机关扣押刘某车辆的行为不是刑事侦查行为。该扣押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因此引发的争议依《行政诉讼法》,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为刑事侦查行为不仅要有刑事诉讼法的条文依据,更要满足打击犯罪的目的,否则该行为就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2)万某如果不服公安机关的拘留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为公安机关对万某的拘留行为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侦查行为,目的是要防止万某逃避侦查和审判,以保障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该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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