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某外贸公司与美国的一家客户洽谈一笔交易。我方在某年4月7日以电传发盘,规定在4月12日前复到有效。对方在4月10日以电报表示接受。我方在14日才收到该项复电。业务员因认为其为逾期接受,应属无效,故未予理睬,并将该货物售予另一个客户。日后美方坚持合同已成立,要我方发货。请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江苏开放大学 187 领5金币 问题反馈 反馈回复 推广有佣金 内容查看查看价格2 元VIP免费升级VIP单买答案替你完成这门课 ¥40(包含几次形考任务)申请退款 点点赞赏,手留余香 给TA打赏 AI创作 0 评论0 请先 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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