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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甲公司(债务人)与乙公司(债权人),达成如下债务重组协议,债务1 000万元,同意甲公司用固定资产(不动产)偿还,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800万元,原价为1 300万元,累计折旧300万元,减值准备100万元。甲乙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支付清理费用10万元。 要求:(1)做出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2)如果债权人计提过80万元的资产减值损失,做出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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