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于2012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5 000万元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2012年1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7 000万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仅有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除此以外,其他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等。该固定资产原值为2 000万元,已计提折旧400万元,乙公司预计总的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甲公司预计该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4 000万元,甲公司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双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2012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 000万元。
(2)2013年3月5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400万元。
(3)2013年乙公司发生净亏损为600万元,当年乙公司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增加资本公积100万元。
(4)2014年度乙公司发生净亏损为17 000万元。假定甲公司应收乙公司的长期款项200万元。按照投资合同约定,被投资方如果发生巨额亏损,投资方应按照调整前亏损额0.1%的比例承担额外亏损,以帮助乙企业尽快盈利。
(5)2015年度乙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 000万元。2016年1月10日甲公司出售对乙公司投资,出售价款为10 000万元。甲公司确认了出售损益8 830万元。
假设投资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事项。
要求:
(1)计算确定2012年末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计算确定2013年末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根据事项四,计算甲公司表外登记备查的尚未确认的乙公司的亏损额。
(4)分析、判断甲公司确认股权投资出售损益8 830万元的处理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请说明正确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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