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经朝阳区法院查实,王劲松确实于2018年7月31日与大地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且已经支付50%的价款,但尚未入住,朝阳区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如果王劲松已经入住该房屋,朝阳区法院又该如何处理? 江苏开放大学 208 领5金币 问题反馈 反馈回复 推广有佣金 内容查看查看价格2 元VIP免费升级VIP立即购买申请退款江苏开放大学作业答案周末可以看广告免费 点点赞赏,手留余香 给TA打赏 0 评论0 请先 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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