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甲与乙饭店签订合作开办饭店协议一份。同年3月,乙饭店开业后,未悬挂店名,但在该店门上方悬挂“正宗厚味美包子第四代传人赵某第五代传人甲”为内容的牌匾一块,其中“厚味美包子”为大字,其余为小字,并聘请甲为该店厨师。该店自2019年3月起经营包子。2008年12月,多年经营厚味美包子的丙饮食公司取得厚味美牌商标注册证,当其发现甲与乙饭店的行为后,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甲与乙饭店辩称,制作悬挂的牌匾是对“厚味美”创始人及传人赵某和甲个人身份的宣传;且丙公司的商标已过有效期,所以法院应驳回。 江苏开放大学 37 领5金币 问题反馈 反馈回复 推广有佣金 根据上述案情,请问答:丙公司是否具有“厚味美”牌商标专用权? 内容查看查看价格2 元VIP免费升级VIP立即购买申请退款 点点赞赏,手留余香 给TA打赏 0 评论0 请先 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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