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根据商品销售合同,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甲产品130件,价款130 000元,增值税16 900元,用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00元,已办妥托收手续。
(2)10日,某客户因产品质量问题退回上月销售的甲产品20件,价款20 000元,增值税2 600元;乙产品10件,价款5 000元,增值税650元。D公司已办妥相关手续,收到退回的商品,并将转账支票交给客户,冲减主营业务收入25 000元、应交增值税3 250元。
(3)12日,由于某客户发现所购甲产品1件外观存在问题,D公司同意给予该客户10%的销售折让113元,已办妥相关手续,并将转账支票交给客户,冲减主营业务收入100元、应交增值税13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编制D公司销售业务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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