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月1日,甲公司(制造业企业)支付价款1,000万元(含交易费用)从公开市场购入乙公司同日发行的5年期公司债券,12,500份,债券票面价值总额为1,25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72%,于年末支付本年度债券利息(即每年利息为59万元),本金在债券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合同约定,该债券的发行方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可以将债券赎回,也不需要为提前赎回支付额外款项,甲公司在购买该债券时,预计发行方不会提前赎回,甲公司根据其管理该债券的业务模式和该债券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该债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他资料如下:
(1)2018年12月31日,以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不含利息)
(2)2019年12月31日,以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不含利息)
(3)2020年12月31日,以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250万元(不含利息)
(4)2021年12月31日,你公司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不含利息)
(5)2022年1月20日,通过公开市场出售了乙公司债券12,500份取得价款1,260万元
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减值等因素,该债券的实际利率为10%,请完成该公司相关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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