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考任务二
婚姻家庭
正确答案:是社会关系的特定形式,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特定的社会联系和交往方式
群婚制
正确答案:群婚制-群婚就是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种。
实质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
正确答案:实质意义上的婚姻家庭法-是一定国家中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和。
对偶婚制
正确答案:对偶婚制-它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主夫。
拟制血亲
正确答案:拟制血亲-是指相互之间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联系,经依法拟制后,始具有与该种血亲相同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地依法创设的,故亦称法亲或准血亲。
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正确答案:(1)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首先,继承权是自然人享有的权利;其次,继承权是以一定的身份为前提的权利。(2)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分。继承权也有法定继承权于遗嘱继承权之分。法定继承权是法定继承中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它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只有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才享有法定继承权;遗嘱继承权是遗嘱继承中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只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才享有遗嘱继承权,未在遗嘱中被指定未继承人的人尽管可能享有法定继承权却不能享有遗嘱继承权。(3)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遗产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既包括积极财产,也包括消极财产,但不包括身份利益。因此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没有遗产,不发生继承,也就不能实现继承权。(4)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继承权仅是一种期待权,继承人不能实现继承权;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权才成为既得权,继承人才可行使继承权。
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正确答案: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是历史上崭新的类型。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这些基本内容是对我国婚姻家庭总则的高度概括。所谓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即结婚和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一夫一妻制是指一人只能有一个配偶,禁止重婚和其他破坏婚姻家庭制度的不法行为;男女平等是现代婚姻家庭制度区别于其他类型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标志,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这对维护婚姻的稳定与家庭幸福具有重要意义;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是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补充,体现了我国对妇女问题的高度重视,而保护儿童及老人的合法权益则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基本要求;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关系到我国的国计民生问题,是调整我国人口的重大举措。
我国婚姻法对家庭暴力问题做了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⑴新《婚姻法》第3条第2款明文规定:禁止家庭暴力。⑵新《婚姻法》第32条第3项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⑶新《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⑷新《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⑸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试论探望权
正确答案:1概念。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看望或短时间共同生活的权利。2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探望人探望子女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限制和干涉。法律规定随子女生活分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不得设置障碍和教唆子女拒绝探望否则情结严重的应承担法律责任。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可以中止探望。中止探望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当事人探望的权利。对抗不执行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3有关探望权的法律思考与建议。
《婚姻法》对事实婚姻认定及法律评析。
正确答案:1概念与分析。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其为夫妻关系的结合。危害性分析。2法律认定及处理。未按《婚姻法》规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3法律思考与建议。
吴某丈夫因犯罪被枪决。吴某父母均去世且经济收入不高。吴某有两个男孩,一个5岁,一个8岁。吴某无奈之余,要求孩子的祖父母经济较富裕,但遭拒绝。祖父母认为抚养孩子是父母的责任,虽然孩子的父亲被枪决,但孩子的生母健在,应由生母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双方多次协议不成,吴某诉至法院。问:本案祖父母有无抚养孩子的义务?请简述理由。
正确答案:祖父母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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