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 购买了资源 情境案例:一天某县委A书记外出开会,上车前,对秘书小王说:“明天,派个车去机场接我爱人,班机12点到,别误了啊!我过几天才能回来,这件事一定要办好。”说完,A书记就要上车走。小王秘书想:实际让去接他爱人,这明明是私事用公车嘛。可书记又没说给油钱,前两天A书记还批评了公车私用的现象。这个车咋个派法?小王秘书一向反应快,眨眼的功夫,想出了三个办法。于是,连忙对A书记说:您放心,绝误不了。小王想出的三条办法是什么?他又怎么做的呢?第一,小王秘书想,既然答应了书记那就得办。书记讲过不让公车私用,那就只好掏钱呗。钱,当然不能让书记掏,那就干认倒霉,拿钱买个人情,只当是给书记拍个马屁。第二,小王秘书想,要是一声不吭把车钱垫上,只能吃个哑巴亏。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事情嚷嚷出去。这样既完成了“任务”,又给书记脸上贴了金。于是,他找到车务科的李科长,说明了要车的理由,又急忙去财务科交费。财务科的会计知道是去接书记的爱人,不肯收钱。小王秘书还主动做工作说:“这是书记的指示。书记模范执行纪律,这钱是让我们专门交车费的,一定要收。何况书记前两天还在会上强调了公车私用的收费制度,你们不收钱,我怎么向书记交待,也有损领导大的形象。”小王秘书说服了会计。第三,小王秘书想,如果借口工作忙走不开,请李科长去接书记夫人,并由李科长向夫人说明:用车的汽油费由王秘书代为垫付了,然后再请行政科长发一表扬通报,表彰书记带头执行制度,为书记树立良好的形象,并号召全机关工作人员都向其和夫人学习,岂不更好。问题:请分析案例中小王秘书对紧急情况处理的三种方案哪一种最好,并说明为什么。你从中获得了什么启示?
  • u******* 购买了资源 秘书办理上司交办事项,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 u******* 购买了资源 情境案例:鼎新公司最近和宁夏宏大公司达成了一项协议。为了祝贺双方合作成功,鼎新公司总经理石振招待宏大公司总经理一行。石经理吩咐自己的秘书田莉负责这次宴请招待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告诉她对方有少数民族,嘱咐她招待要上档次。秘书田莉经过一番思考,很快写出了一份接待计划,包括准备送给对方的礼物——本地特色工艺品,就餐地点——本地一家著名的档次较高的粤菜馆等。当田莉把接待计划给经理看时,发现经理刚开始还挺高兴,但当他看见用餐地点时,脸色很快阴了下来。问题:请你对田莉的接待计划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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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 购买了资源 秘书小王上班总是匆匆忙忙的,办公室的窗台布满灰尘,办公桌上堆得满满当当,电脑键盘污渍斑斑,领导要的文件总是东查西翻,每日常用的访客接待本也总是找不到。自己的办公桌都没有管理清楚,更无暇顾及它处。请你给小王提供一些如何布置办公桌的建议。
  • u******* 购买了资源 谈谈对你对办公室是领导的耳目和左右手的认识。(需展开论述)
  • u******* 购买了资源 【综合题】请简要介绍你所处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再对该组织的激励现状进行分析,并用本学期所学的一种激励理论设计一份不少于400字的激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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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 下载了资源 国开学习网《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形考作业4答案

国开电大《国际法》形考任务3答案

题目顺序为随机,请根据题目开头关键词查找(或按快捷键Ctrl+F输入题目中的关键词,不要输入整个题目)
题目:()是条约终止的原因之一。
答案:情势变迁
题目:()首次以普遍性国际文件的形式对人权及基本自由的具体内容作出了系统而详细的阐释。
答案:世界人权宣言
题目:当某一国际条约与联合国宪章发生冲突时,通常的原则是(  )。
答案:在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联合国宪章优先
题目:根据1969年条约法公约和1986年条约法公约,条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以书面缔结并受()支配的国际协议。
答案:国际法
题目:关于国籍丧失,以下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答案:国家公务员和退伍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题目:归化 是指()取得国籍。
答案:因申请
题目:国家通过使领馆对在国外的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叫做( )。
答案:外交保护
题目:国家依法赋予出生国籍的原则之一是()。
答案:出生地主义
题目: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全面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文件是()。
答案:《世界人权宣言》
题目:领事馆是()
答案:执行领事职务的机关
题目:领事执行其职务的范围是()。
答案:领辖区内
题目:批准是()的一种方式。
答案:表示同意受条约的拘束
题目:请求国只能以引渡请求中所指控的罪名或列明的刑期进行审判或执行刑罚,未经被请求国同意,不得对该人在引渡前所犯的其他罪行进行处罚,也不得将该人引渡给第三国,这叫()。
答案:罪行特定原则
题目:认为一国对其境内的外国人所负的责任以该国对本国人所负的责任为限,这是外国人待遇标准理论中的()主义。
答案:主观标准主义
题目:使馆馆舍可用于()
答案:开展使馆职务工作
题目:使馆制度(即常住使团制度)产生于()世纪,他对以后外交关系的形成有重要意义。
答案:15
题目:特别使团是()
答案:国家派往别国的临时使团
题目:条约的缔结程序之一是()。
答案:认证条约约文
题目:外交关系法体系中最重要的公约是()
答案: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题目:外交团的职能在于()。
答案:礼仪
题目:外交团是()方面的团体。
答案:外交礼仪
题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签订于(  )。
答案:1963年
题目:我国的原始国籍取得制度采用的原则是()。
答案:双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
题目:我国缔约权由()行使。
答案:国务院
题目:现代国际法上,人权的含义是指()。
答案:人所享有或应享有的基本权利
题目:以下使馆人员在接受国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与豁免()。
答案:使馆的外交人员
题目:在多边条约的部分当事国之间修订条约叫做(  )。
答案:条约的修改
题目:在多边条约的全体当事国之间修订条约叫做(  )。
答案:条约的修正
题目:中国迄今共颁布过()部国籍法。
答案:4
题目:最惠国待遇 是指一国给予某外国的国民的待遇()的待遇。
答案:不低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
题目: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两个有重大影响的国际公约是()。
答案:《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题目:从国际法实践来看,国籍的概念可以适用于()。
答案:法人;自然人;船舶
题目:对于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依据,理论上下列几种观点()。
答案:治外法权说;外交代表说;职务需要说
题目: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在居留国一般不具有的权利是()。
答案:政治权利;担任公职的权利
题目:关于国际法上的特别条约,下列啷一种说法正确()。
答案:是契约性条约;是国际法的渊源
题目:国际人权法的保护对象包括()。
答案:公民和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民族自决权;环境权
题目:国际人权法中的人权保障方式包括()。
答案:国内立法措施;国家间控诉机制;个人来文机制;国内救济措施
题目:国际条约的缔结者可以是()。
答案:国家;联合国
题目:国内的外交机关有()。
答案:国家元首;政府;外交部门
题目:国内外交机关包括()。
答案:国家元首;政府;外交部门
题目:进行国际谈判参加国际会议不需要出示全权证书的有()。
答案:国家元首;政府总理;外交部长
题目:确立国际人权法的主要条约有()
答案:《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题目:确立外国人待遇的原则有()。
答案:国民待遇;超国民待遇;互惠待遇;最惠国待遇
题目:使馆馆长的等级包括()。
答案:大使;公使;代办
题目:使馆人员中,派遣国须征求接受国同意的包括()。
答案:使馆馆长;武官
题目:条约的一般解释原则包括(   )。
答案:按照条约用语在其上下文中的通常意义解释;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善意解释
题目:条约缔结的程序包括()。
答案:条约约文的议定;条约约文的认证
题目:条约无效的原因有()。
答案:强迫缔结的;违反强行法
题目:外交保护的条件包括()。
答案: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因所在国的国际不当行为而受到侵害;受害人自受害之日到抗议或求偿结束之日须持续具有本国国籍,而且一般不能具有所在国的国籍。;受害人须已用尽当地救济且未能获得合理补偿
题目:外交代表的特权与豁免包括下列内容()。
答案:人身不可侵犯;寓所、财产和文书信件不可侵犯;管辖豁免;免税免验
题目:下列属于使馆职务的包括()。
答案:调查职能;谈判职能;保护智能;促进合作职能
题目:下列属于使馆职员的包括()。
答案:参赞;司机;会计
题目:下列属于条约约文认证方式的有()。
答案:草签;待核准的签署或暂签;签署
题目:一国派遣使馆人员不需要征得接受国同意的有()。
答案:各种参赞;使馆秘书
题目:因加入而取得国籍的方式有()。
答案:自愿申请;因婚姻;因收养
题目:引渡的程序包括()。
答案:请求引渡的提出;引渡的对象移交;引渡请求的审查
题目:引渡的法律依据包括()。
答案:双边引渡条约;多边引渡协议;国内引渡法;双边司法协助协定
题目:引渡的条件包括()。
答案:双重归罪原则;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题目:引起条约无效的原因包括()。
答案:诈欺;错误;贿赂;与强行法抵触
题目:原始国籍的取得方式包括(   ).
答案:血统主义;出生地主义;混合主义
案例分析题===============
题目:诺特鲍姆案
(1)何为实际国籍原则?为什么国际法院否定了列支敦士登的国籍是诺特鲍姆的实际国籍?
(2)危地马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诺特鲍姆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国际法?
答:(1)实际国籍原则指的是:国籍要符合个人与国籍国之间有最密切实际联系的事实。最密切联系的事实根据惯常居住地、利益中心地、家庭联系地等。如果以一国的国籍来反对别国时,该国籍必须符合实际情况。这也是危国抗辩得到法庭支持的原因。在本案中诺特鲍姆具有两种国籍,即危国——出生取得,列国——归化取得。从诺特鲍姆的一生活动来看,他虽然取得了列国国籍,但他与列国的联系并不密切,而长期侨居在外从事商业活动,那么在实践中个人与他国国籍之间的法律关系应为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本案来看,诺特鲍姆虽然取得列国国籍,但与列国并没有建立一种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法院否定了列国为他的实际国籍。
(2)不符和国际法。因为在危国,诺特鲍姆属于外国人,根据国民待遇原则,外国人与所在国国民应处于平等地位,如享有民事权利中的人身自由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财产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显然危国政府逮捕诺特鲍姆、没收财产的做法不符和国际法。

题目:英伊石油公司案
(1)国际法院认定这种特许权协定不构成国际法上条约的法律与事实依据是什么?
(2)一国政府与一外国公司签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这种协定应受何种法律调整?为什么?
(3)一国政府是否有权变更或废除它与一外国公司鉴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该国政府是否对其为公共目的的单方废除这种协定行为承担国际责任?
答:(1)根据条约法公约,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签订的协议,非国际法主体间订立的协议不能构成条约。本案中,伊朗政府只是与英国的一个公司(英伊石油公司)签订的协议,而不是和英国政府签订的协议,故该特许协定不能构成国际法上的条约。事实上,该特许协定不过是一国政府与一个外国法人之间的一个租让合同,英国政府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它不能构成英、伊两国政府的联系。
(2)一国政府与一外国公司签定的合作开采其自然资源的协定的法律性质是合同(租让合同)。因为本案中缔约双方是在平等的地位上通过谈判及交换对价,根据国家缔约方立法确定其权利义务关系,并经国家缔约方政府依法定程序审批成立的,因此本合同具有国内法上合同的性质,应属国内法调整。
(3)无权。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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