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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我国将( )作为法人属人法。
答案:法人登记地
题目:我国海商法规定的关于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变更和消灭应适用的准据法是( )。
答案:船旗国法
题目: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外国法人以其( )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答案:注册登记地
题目:国有化的法令发生效力时,对位于境外的内国人的财产主张不承认其效力的学说是( )。
答案:刑法性法令说
题目: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
答案:单一制
题目:一个人在国内有住所,在国外也有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是( )。
答案:以其内国的住所为住所
题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82条规定: 有双重或者( )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答案:多重
题目:提出动产三分说的学者是( )。
答案:萨维尼
题目:解放初期,我国对在华外资企业国籍的认定采用( )
答案:资本控制说
题目:国际私法上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是指( )。
答案:认可外国法人在内国从事的民事活动
题目:采用血统原则确定子女国籍国家的夫妇在采用出生地原则确定子女国籍的国家生一子女,该子女一出生,就应( )。
答案:具有双重国籍
题目: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 )。
答案:收养成立地法
题目:在物权关系上,主张动产和不动产一律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始于( )。
答案:19世纪
题目:美国甲公司、日本乙公司、中国丙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合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企业( )。
答案:具有中国国籍
题目:《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 )继承制度。
答案:同一制
题目:根据我国法律,涉外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 )。
答案: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题目:日本女子穗子为美国在菲律宾某公司职员,与中国西安市男子张军在东京结婚。婚后感情失和,张军遂在西安市起诉离婚。该案适用( )。
答案:中国法律
题目:《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对反致制度的规定是( )。
答案:排除反致、允许转致
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 )。
答案:船旗国法
题目:关于涉外扶养关系,我国法律规定适用( )。
答案: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题目:当事人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籍,其中一个是内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国籍的确定方法是( )。
答案:以内国国籍为其国籍
题目:把遗产视为一个整体,不区分动产和不动产,在涉外继承关系中统一适用单一的被继承人属人法的原则是( )。
答案:同一制
题目:( )中最早出现了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萌芽。
答案:巴托鲁斯的法则区别说
题目:对外国法人的承认,我国采取( )。
答案:特别认许制
题目: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 )。
答案:归国家所有
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 )。
答案:两国法院均可受理案件;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不予准许
题目:中国是( )等国际公约、条约或协定的缔约国。
答案:《世界版权公约》;《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题目:依各国普遍的实践,在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民事诉讼法调整的事项有( )。
答案:对哪些案件内国法院可以行使审判管辖权;外国审判程序或判决、裁决在内国具有什么样的效力;外国人民事诉讼法律地位的确定
题目:涉外案件仲裁过程中,我国仲裁机构要进行调解。仲裁案件调解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
答案:调解必须是自愿的;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调解必须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平合理、事实求是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与仲裁程序相结合同时进行
题目:依我国《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我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的情形是( )
答案:当事人未订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的;执行该裁决违背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
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我国法院享有专属管辖的案件有( )。
答案:不动产纠纷案件;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的案件;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案件
题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 )。
答案: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由当事人交给我国外交机关,由外交机关通知外国法院执行
题目:知识产权转让适用的法律主要有( )。
答案: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与知识产权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题目:我国法律规定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 )。
答案: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送达;调查取证;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
题目:双国籍国民待遇 中的双国籍是指( )。
答案:作者的国籍;作品的国籍
题目:我国加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提出的保留有( )。
答案:商事保留;互惠保留
题目:对婚姻实质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 )。
答案:婚姻缔结地法;当事人本国法;当事人住所地法;以婚姻缔结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的法律
题目:《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确立的著作权保护原则有( )。
答案:国民待遇原则;自动保护原则;独立保护原则;最低限度保护原则
题目: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 )。
答案:仲裁争议事项;仲裁地点;仲裁机构;仲裁规则
题目:彼得鲁为美国公民,因与我国某进出口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而在我国法院起诉,则彼得鲁可以( )。
答案:委托长期在中国经商的美国公民霍克艾为诉讼代理人;委托中国律师纪春林为诉讼代理人;委托美国律师邓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委托美国驻华使馆官员强森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
题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有( )。
答案: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强制许可原则;独立性原则
题目:知识产权具有( )这几种法律特征。
答案: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题目:我国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有( )。
答案: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协定;互惠原则;我国国内立法
题目: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要审查( )。
答案: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仲裁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诉讼时效是否已超过
题目: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 )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答案:被执行人的住所地;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
题目: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 )。
答案:司法管辖的豁免;诉讼程序的豁免;强制执行的豁免
题目:仲裁机构受理涉外仲裁案件时需要审察的事项主要有( )。
答案:是否有仲裁协议以及仲裁协议是否有效;申请仲裁的争议事项是否属于仲裁协议规定的范围;申请仲裁的事项是否属于可仲裁事项;诉讼时效是否已经超过
题目:各国法律对非婚生子女的准正都作了规定,各国承认的准正方式有( )。
答案:父母事后婚姻;父母对子女的认领;法院判决
题目:中国人甲(男)于 中国人乙(女)于1974年结婚。1980年,甲、乙先后赴法国留学,后双方分居。1990年甲在法国提起离婚诉讼。1991年法国法院判决解除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甲回国后向我国法院申请,要求承认法国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作为承认法国法院判决效力的条件?( )
答案:法国于我国存在此方面的条约关系或互惠关系;承认法国判决不损害我国的主权、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判决必须是关于民商事争议的判决
题目: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应另一国法院请求,代为进行某些诉讼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司法协助?( )
答案:送达诉讼文书;传讯证人;搜集证据
题目: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各国作了不同的规定。知识产权法律冲突可以( )。
答案:适用知识产权原始国法律;适用被请求保护国法律;适用行为地法律;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适用上述A、B、C
题目:实践中,各国指定的司法协助中央机关不尽相同,包括( )。
答案:司法部;外交部;最高法院
题目:目前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包括( )。
答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题目: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用( )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答案:邮寄送达;司法官员直接送达;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
题目:外国仲裁裁决的认定,各国采用了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主要有( )。
答案:领域标准;非内国标准;同时采用领域标准和非内国标准
题目:方某是在纽约定居并已加入美国国籍的华人,2006年2月回中国探亲,4月突发疾病,逝世于上海,未留遗嘱。方某在上海遗有一栋别墅和20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在纽约遗有一栋住房、两家商店及若干存款和汽车、珠宝等。方某的遗孀在法国定居,方某在上海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继承请求。问:本案法院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
答案:此案发生在《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由于死者未留有遗嘱,所以本案适用法定继承,对于涉外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149条规定,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此案中,适用的法律包括以下几个:动产(即存款、汽车、珠宝和商店等)适用纽约州法律,上海的别墅适用中国法律,纽约的住房适用纽约州法律”
题目:1997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199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0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问:本案应适用何国法律?为什么?
答案:此案发生在《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俞某与山口的儿子在中国出生,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是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国籍,他出生后,一直在中国生活,这表明中国与其有最密切联系,本案应适用中国法律。另外,日本《法例》20条规定:“父母子女间的法律关系,依父之本国法”。父亲俞某是中国公民,根据日本的法律,本案也应适用中国法律。”
题目:
中国公民于某,1990年与妻子离婚,所生两个子女由前妻抚养,1995年,于某到西班牙经商。2001年与一西班牙女子结婚,按照天主教仪式举行了婚礼,按照西班牙婚姻法规定,天主教徒到天主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双方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2002年,于某结束在西班牙的生意,回北京投资办厂,并购有楼房一栋,另有一些古董及银行存款。2005年2月,于某在上海因车祸去世,未留遗嘱。关于遗产继承问题,于某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同他在西班牙的妻子之间发生争执,于的子女认为于某在西班牙结婚他们一无所知,于某的婚姻未进行民事登记,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此于某的西班牙妻子不是于某的继承人。问:1.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2.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
答案: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有效的。此案发生在《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无论中国公民同在境外的外国人结婚或同在华的外国人结婚,均依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本案中,于某在西班牙侨居多年,在西班牙,天主都徒以在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其婚姻符合婚姻缔结地即西班牙的法律,因此应认定他们之间的婚姻有效,符合婚姻缔结地即西班牙的有关法律规定。
题目:一俄国代理商在俄国某港口将货物装上一艘德国船,途径英国赫尔港,准备交给收货人凯麦尔,收货人是英国人,住所也在英国,船在挪威海岸附近出事,但货物安全地卸到了岸上。船长把货物卖给一个善意的第三人,第三人又在挪威把货物卖给了本案被告塞威尔,由被告运往英国,收货人凯麦尔到英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物。根据挪威的法律,船长在本案所发生危难的情况下,有权出卖货物,善意买方有权取得货物所有权;但是船长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出卖了货物,则要对货物的原所有人负责。英国法院认为被告塞威尔根据挪威法律取得货物的合法所有权。挪威是买卖成立时的物之所在地,其法律应得到适用。因此,英国法院驳回了凯麦尔的诉讼请求。问: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何种“系属公式”? 请对这一系属公式进行解释。
答案:在本案的审理中,英国法院是以“物之所在地法”处理本案纠纷的。
“物之所在地法”是国际私法解决物权法律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则。“物之所在地法”,即物权关系客体所在地的法律。不动产物权依物之所在地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了对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适用于对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或区分,物权客体的范围,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方式等。“物之所在地法”并非是解决一切物权问题的唯一冲突原则,例如运选中的货物的物权关系、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的物权关系等均为解决物权关系的例外。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私法形考任务2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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