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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第一次作业
第一章—-第五章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计15分)
1.法的本质是(C)。
A.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工具B.维护和巩固国家政权的手段
C.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D.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
2.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A)。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D.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
3.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律是(C)。
A.宪法B.经济法C.民法D.行政法规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A)。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B.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C.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5.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B)。
A.诉讼时效的中止B.诉讼时效的中断C.诉讼时效的延长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
6.在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中(B)。
A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B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C权利不主体特定,义务主体特定D权利主体不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
7.职工代表大会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D)。
A.经营管理决策机构B.生产指挥机构
C.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D.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8.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按顺序首先清偿(B)。
A.所欠银行贷款B.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C.所欠税款D.其他债务
9.在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C)。
A.承担有限责任B.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承担按份比例责任
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D)。
A.20人B.30人C.40人D.50人
11.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A)。
A.股东大会B.董事会C.监事会D.职工大会
12.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D)。
A.公司股东会的常设机构制定B.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机构制定
C.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大会机构制定D.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13.证券法的公开原则又称信息披露原则其核心是实现证券市场(D)。
A.票据的公开化B.竞争的公开化C.垄断的公开化D.信息的公开化
14.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国务院(A)。
A.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B.授权的部门审批
C.财政部审批D.民政部审批
15.上市终止是上市证券丧失了在证券交易所(B)。
A.继续交费的资格B.继续挂牌的资格
C.继续收费的资格D.继续买入的资格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计10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1.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ABD)。
A.假定B.处理C.审判D.仲裁E.制裁
2.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AD)。
A.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B.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C.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D.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E.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党委要保证监督(ABCD)。
A.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主义方向B.职工充分享有民主权利
C.企业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的合法利益
D.企业厂长正确执行党的方针、政策E.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的任免
4.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征包括(ABCDE)。
A.募股集资的封闭型B.公司资本的不等额性C.股东数额的限制性
D.股份转让受到严格限制E.组织机构比较简单
5.我国目前的资本证券有以下类型(ABC)。
A.股票B.债券C.投资基金券D.期票E.提单
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1分,分析2分,计15分,不管正误都要说明理由)
1.法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答:错。(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
2.我国民法调整对象是调整所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答:错。(我国民法调整对象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破产财产就是破产企业的财产。
答:错。(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的、用于破产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答: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做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制与核准制是完全对立的两种证券发行审核体制。
答:错。(注册制注重公开原则:核准制注重实质管理原则,二者并非完全对立,将二者结合起来,则可有效栋补个自的不足,达到相得益彰的作用。)
四、简答题:(每题4分)
1.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经济法律关系也不例外。它必须首先有参加者,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者依据法律、法规,确定被此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根据设定的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就是法律关系的客体。
2.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答:(1)行为人合格:(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
3.合伙企业的特征
答:()合伙企业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口各合伙人须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白合伙企业必须订立合伙协议:确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答:《公司法》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是负责筹划并创造公司的人。即公司的创造人。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5.证券交易的一般原则
答:证券交易的一般原则包括:(1)上市交易的证券(2)交易的方式(3)交易的限制
五、案例分析:(每题10分)
1.某食品公司经理委托采购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牛某到山东后却采购小枣10000斤。第一批5000斤到货后,公司经理十分生气,在严厉批评了牛某之后,告诉财务付款,并警告牛某下不为例。几天后,第二批5000斤到货,公司经理坚决拒收,而且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也要牛某自己处理。请问公司经理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答:1.无法律依据。
①公司经理委托牛某到山东采购小枣3000斤,牛某却采购了10000斤。对第一个5000斤经理虽生气,严厉批评了牛某,但告诉财务付款,是对牛某越权行为的追认,该追认权属于形成权,一经行使即生效,不得反悔。其后来要求牛某自行处理第一批多收的2000斤无依据。
②对于第二批到货的5000斤,由于公司经理坚决拒收,属未经追认的无权代理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其责任
2.北方某市第四棉纺织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资不抵债。于是该厂直接向所在地C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该法院受理了此案。请问该法院是否应该受理此案?为什么?
答:法院不应该受理此案。《破产法》第三条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债务人均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但是,如果是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如果是债务人申请宣告破产的,应当检查“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同意其申请破产的意见”及有关资料才能受理。在本案中,第四棉纺厂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已资不抵债。直接向所在地C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C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是不对的。
3.三个企业准备投资组建一新的有限责任公司。经协商,他们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其中,章程中有如下条款:
(1)公司由甲、乙、丙三方组建;
(2)公司以生产经营某一科技项目为主,但非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为30万元人民币;
(3)甲方以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乙方以现金和机器设备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40%;丙方以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折价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4)公司获得利润时,除依法提取各项基金外,甲、乙、丙分别按40%、30%、30%的比例进利润分配;
(5)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长负责董事会工作;
(6)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7)公司存续期间,出资各方均可自由抽回投资。等等。
请问上述章程中的条款,哪些符合规定?哪些不符合规定?为什么?
答:(1)第1条公司由三方组建。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
(2)第5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长负责董事会的工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一般须设董事会,只是在股东人数少、规模小的情况下,可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但这仅是例外,并不排除在股东人数少、规模小设董事会的情况。
其余的条款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建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而第2条约定30万元人民币则不符合规定:
(2)第3条约定以专利权及专有技术等折价出资的金额超过了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不符合规定:
(3)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是依出资人比例享有利润分配和承担风险的,因此,第4条约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不符合规定:
(4)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而不是经理。因此,第6条约定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不符合规定: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存续期间,出资不得抽回出资,如确须抽回投资,须按转让投资的方式进行。因此,第7条的约定是不符合规定的。
4.某股份公司在沪市交易所临近收盘时通过4个A字头的个人帐户进行连续交易,而不转让证券所有权的方式虚假买卖,以抬高本公司股票的价格,致使该公司股票当日收盘价比前日上涨102%。此后1个月中该公司证券部先后动用资金近2000万元,买入本公司股票12万股。后来,该公司证券部将上述股票及此前所存股票全数抛出,共获利587.97万元。请问:该公司的行为有法律依据吗?为什么?
答:该公司的行为属操纵市场行为,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操纵市场,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称作操纵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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