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形考任务九答案
一.填空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法典是《宋刑统》。
2.在中国历史上,以刑律为主,将其他刊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的法规,叫作“刑律统类”或“刑统”。
3.宋朝把日积月累的单行敕令,加以分类整理,删去重复矛盾之处,然后再颁布,使之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就是所谓的“编敕”。
4.宋朝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是“编敕”和“以敕代律”。
5.宋仁宗嘉祐中期,加重处罚犯罪,开始实行“重法地”法。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典体例在宋朝发生了变化,采用(C)作为法律形式。
A.法律答问B.春秋经义C.刑统D.会典
2.宋朝将判案的成例叫做(C)
A.成B.廷刑事C.断案D.比
3.宋朝尚书省和中央其他官署对某事所作的指示或决定,对以后同类事件具有约束力,与敕、令并行,这种法律形式叫做(C)
A.断例B.指挥C.申明D.看详
4.宋朝中央官署可依就某项法令作解释,所作的解释叫做(C)
A.断例B.指挥C.申明D.看详
5.宋朝中央官署根据过去敕文或其他案卷所作为的决定,叫做(D)
A.断例B.指挥C.申明D.看详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宋朝的法律形式出了敕、令、格、式外,还有(ABCD)
A.看详B.断例C.指挥D.申明
2.宋朝立法的主要特点是(CD)
A.指定会典B.以格代律C.编敕D.以敕代律
3.宋朝伟了加重对“盗贼”的处刑,先后实行了(AB)
A.“重法地”法B.“盗贼重法”C.枉法赃D.折杖法
4.根据宋朝法律规定,典卖与一般卖的区别有(ABC)
A.典卖是活卖,一般卖是绝卖B.典卖可以收赎,一般卖不可以收赎
C.典价比卖价低得多D.典价比卖价高得多
5.宋朝初年,意在减轻刑罚而收刑平政盛之功,指定了(BC)
A.凌迟B.折杖法C.刺配之法D.族夷
四.简答题(共25分)
1.刑统。
按照新的体例编纂的刑书。一般以刑律为主,将其他刑事性质的敕、令、格、式分载在律文各条之后,依律目分门别类地加以汇编。
2.凌迟。
中国古代最残酷的生命刑。宋代广泛使用。古书记载的一种行刑方法为:“凌迟者先断其肢体,次绝其吭,当时之极法也。”
3.元朝对“恤囚”制度的发展。
元朝对“恤囚”制度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实行轻重异处、男女异室,有病者给医药,病重者去枷锁;狱官若以重为轻、以急为缓,或医疗不及时而致囚死损者,该官吏要坐罪;非强盗,不加酷刑;重事需加拷讯者,由长贰僚佐会议立案,然后施行。
4.”重法地”法。
“重法地”法即凡在所谓的”重法地”犯罪,加重处罚。开始以开封府诸县为重法地,以强化首都的治安。以后逐渐扩展,河北、淮南、福建等地皆用重法。”
5.宋刑统。
宋朝初年,为了加强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在中央设刑部和大理寺分掌司法之外,于建隆年间设置审刑院。规定:全国奏报的重大案件,大理寺审判,刑部复核后,再由审刑院评议,上中书省送请皇帝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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